抚州医保公布成绩单
抚州发布
关注12月24日,市医保局在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召开全市“十四五”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成就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记者从会上获悉,“十四五”时期,我市医保部门持续释放惠民政策红利,群众医疗保障待遇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70%以上,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累计资助困难群众参保92.65万余人次,资助金额超2.87亿元,为32.65万人次困难群众提供医疗救助保障,救助金额达12.75亿元。
“十四五”期间,我市高度重视医保基金安全,坚决守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推行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基金运行效能大幅提升,管理运行质效位居全国前列。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超259.64亿元,总支出超238.78亿元。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分别达到30.16个月、10.68个月。常态化组织打击欺诈骗保,累计追回医保基金超4亿元。在此基础上,医保支付环节也实现规范有序运行。开展DIP支付方式改革省级试点,如期完成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清算,全市住院人均费用、个人自付率分别下降7.0%和5.2%,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显著提升。
“十四五”以来,我市聚焦便民高效,秉持“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理念,打造“指尖上的医保服务”。构建“市—县—乡—村”四级经办网络,布设自助服务机,并在银行网点设立“医保银行一体化服务站”,打通便民惠民“最后一公里”。推动26项医保高频服务“网上办”“掌上办”,累计线上办件41.93万件;全市推广“刷脸”结算,实现挂号、缴费、报销“无感支付”,投放服务终端500台,日均结算超2.6万笔。编制医保服务标准化手册,将16项、13项高频事项分别下放至乡(镇)、村(社区)级;推行代办服务,破解老年人办事难题,实现“不出社区(村)可办医保事”,获评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典型案例优秀奖。
过去四年多,我市医保部门协同赋能经济社会发展,为社会进步、人民健康和经济发展注入新增量。累计执行国家、省际联盟和省级39批次药品、51批次医用耗材集采中选结果,牵头全省低值医用耗材市级联盟集采,遴选4类品种纳入集采,预计年结余采购资金约3000万元。集采“三进”全市1696家基层医疗机构、39家民营医疗机构、474家零售药店自愿参与,覆盖率达83.64%,交易金额2762.06万元,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同时动态优化医疗服务价格,落地21批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规范整合915个、废止1003个项目,构建科学规范的价格管理机制;出台10条医保支持举措,助推远程诊疗发展,破解群众“就医难”问题。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不断提升医保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增进民生福祉、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医保力量。
出品丨抚州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