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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历史建筑与文化街区保护利用新规

南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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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下午,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南昌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管理办法》《南昌市历史建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

目前南昌已正式印发

《南昌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管理办法》

《南昌市历史建筑管理办法》

进一步健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体系,

提升保护工作规范化水平。

两项办法分别于

今年9月1日和4月7日起实施。

《南昌市历史文化街区

和历史风貌区管理办法》

共5章25条,

重点突出四大方面

详细规定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的认定标准;

明确保护责任人的确定原则、具体责任和部门职责分工,允许通过购买服务及设立片区保护组织等方式落实日常保护与管理;

要求各区加大保护资金投入,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强化保护管理措施,规范建设活动,对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设置的特殊情形作出规定,并鼓励建设文化展示、传统居住、特色商业、休闲体验等特定功能区。

《南昌市历史建筑管理办法》

共5章29条,

聚焦四大核心内容

明确历史建筑认定标准,对建成不足五十年、已灭失但按原貌恢复重建或异地迁建的情况也作出规定;

清晰界定保护责任主体及部门职责;

落实保护资金,对列入年度计划的修缮项目给予补助,并对各区保护工作进行奖励性补助;

坚持保护与利用并重,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取得历史建筑所有权或使用权,在符合专业管理和保护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开展保护性利用,支持开展旅游业、文化产业和传统手工业等有偿经营活动,鼓励对公众开放。

来源:洪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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