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台球厅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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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南康分局
龙岭派出所民辅警
在新业态场所进行检查时
发现灯饰城三楼一台球厅内
甘某、陈某两人
利用打台球赌输赢的方式赌博
民警随即对两名涉赌男子传唤调查
并对该台球室进行停业整顿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处罚;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赌博败坏社会风气
破坏公序良俗
极易滋生欺诈、暴力等
违法犯罪行为
严重威胁社会和谐稳定
江西警方坚决打击涉赌违法犯罪活动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
拒绝赌博,远离恶习
来源:赣州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