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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亮同志被评定为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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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评定邹亮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宜春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报邹亮同志评定为烈士的请示》(宜府文〔2024〕2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邹亮,男,汉族,1986年11月出生,生前为江西省高安市蓝坊镇铜湖村村民。

2024年2月14日15时,邹亮同志在下水施救溺水群众时不幸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同意评定邹亮同志为烈士。

2024年9月15日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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