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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这些路段将全天候严查

江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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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

是一种非常危险的交通行为

轻则造成交通堵塞

重则发生交通事故

为进一步提升道路通行环境

规范市民交通行为

南昌交警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

电动自行车逆行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

↓↓↓

11月1日

执法预告

严查电动自行车逆行整治行动

执法时间

11月1日全天候

重点查处

电动自行车逆行交通违法行为

主要路段

全市各主要路段

详细路段滑动浏览

东湖区

南京西路贤士二路口

西湖区

北京西路公园路口

桃花路的洪城路至建设西路段

红谷滩区

西站大街婺源路口

青云谱区

抚河南路建设路口

  青山湖区

北京东路上海路口

  高新区

紫阳大道创新大道口

  经开区

庐山南枫林路口

湾里区

梅岭大道翠柳路口段

新建区

文化大道

南昌县

迎宾大道与汇仁大道路口

进贤县

进贤中山大道与人民大道交汇处

安义县

文峰路与杨梅二路交叉口

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会被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二条第十项,罚款50元。

在此提醒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

请您务必做到

01

不:不逆行

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专用道行驶时,务必遵守按照车行方向并靠右行驶原则。电动自行车在划有标志标线的人行道上行驶时,电动自行车必须按照车辆的行驶方向,沿人行道施划的标志标线通行。

02

不:不闯红灯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下车推行、走斑马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03

戴:戴头盔

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头盔!在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若电动自行车骑乘者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头部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

来源:江西发布综合南昌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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