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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疼!赣州一“小可爱”从山崖摔落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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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只赤麂

在于都县利村乡洛村村的一处

山崖摔落

结果怎么样了呢?

一起来看看

时间回到4月6日中午12时许

正准备吃午饭的利村派出所民警

突然接到群众的报警电话

对方着急地在电话里喊了起来

“警察同志,快来啊!

一只麂子从高高的山崖下摔落了下来,

好像受伤很严重,

它不能站也不会走了!

……”

民警到达现场后

发现一只赤麂可怜巴巴地趴倒在地上

无法站立和行走

其四肢处有皮外伤

口鼻处有血迹

民警对其伤口进行了简单的处理

之后第一时间将其送往卫生院

做进一步治疗

担心该赤麂四肢有骨折

民警委托医生对其四肢进行了CT扫描诊断

CT结果显示

其四肢并无骨折

松了一口气的民警

又让医生对其做一次全身的检查

经医生仔细检查

该赤麂长约60公分

重约15公斤

其口鼻处、四肢均为表皮外伤

其它体征较为正常

待休养几天即可痊愈

将赤麂带回派出所后

民警将其安置在院子里的草地上

并与森林公安、林业部门的专业人士取得了联系

根据专业人士的意见

待这只赤麂痊愈后

民警将第一时间将其放归大自然

赤麂是国家重点保护的“三有”濒危保护动物,被列入中国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2016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2020年9月30,国家林草局发布了《关于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的通知》,对赤麂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养殖活动,除适量保留种源等特殊情形外,引导养殖户停止养殖。

普法时间

THe Law

《野生动物保护法》提出

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我国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非法交易国家一级或二级保护动物、数量在1只以上就可能面临刑事处罚。猎捕、杀害、收购、出售以及运输野生动物等行为都将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将会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猎、杀害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要乱捕、乱猎、非法运输野生动物。

按照刑法第341条第1款规定: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购买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于都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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