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一业委会起诉物业公司返还公共收益

综合
关注小区公共停车位对外出租
电梯中、灯箱外、门禁上贴广告
小区内收取场地租金搞促销……
这些现象大家可能都遇到过
但您是否想过这些收益归谁所有呢
有的物业和业主之间
就为此产生了纠纷
近日,赣州某小区业委会起诉
小区前期物业公司
要求支付球场、物业用房占用费
及广告牌广告费等公共收益18万余元



该案前期经承办法官现场调解未果后,于4月2日9时,在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二十余名业主代表和业主委员会成员旁听了庭审。

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
证人出庭作证、相互发问
法庭询问、互相辩论
被告方对原告方主张的赔偿总额及标准
提出了质疑
双方在法庭上对相关事实
及适用法律进行了激烈交锋

因双方对赔偿费标准争议较大,经法庭询问,原告坚持移交司法鉴定,以确定赔偿金额及标准,被告亦表示同意。最终合议庭当庭确定,本案将在庭后移交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待鉴定结论做出后,另行安排开庭。
来源:章贡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