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乐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0号)
乐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9月25日决定任命:
陈伙明同志为乐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易建文同志乐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现予公告
乐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9月25日
关于余能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文广新旅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同意,市文广新旅局党委研究决定:
余能文同志任人事教育科科长,免去其广播电视科科长职务;
黎楠(女)同志任广播电视科科长;免去其艺术科科长职务;
颜俊章同志任产业科科长,免去其宣传推广科科长职务;
黄杰华同志任宣传推广科科长,免去其产业科科长职务;
杨磊同志任江西七○八台任副台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梦湖和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喻洋(女)同志任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张芹琴(女)同志任市旅游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旅游资源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付峻峰同志任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三级主任科员、副支队长职务;
章雅琦(女)同志任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健同志任抚州八三一台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梅乐兴同志任市图书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周书纬同志任市梦湖和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翠(女)同志任市名人雕塑园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邱津同志的江西七○八台副台长职务。


来源:抚州市人民政府网、乐安发布、抚州政法、中共广昌县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