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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乐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0号)

乐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9月25日决定任命:

陈伙明同志为乐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易建文同志乐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现予公告

乐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9月25日

关于余能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文广新旅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同意,市文广新旅局党委研究决定:

余能文同志任人事教育科科长,免去其广播电视科科长职务;

黎楠(女)同志任广播电视科科长;免去其艺术科科长职务;

颜俊章同志任产业科科长,免去其宣传推广科科长职务;

黄杰华同志任宣传推广科科长,免去其产业科科长职务;

杨磊同志任江西七○八台任副台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梦湖和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喻洋(女)同志任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张芹琴(女)同志任市旅游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旅游资源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付峻峰同志任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三级主任科员、副支队长职务;

章雅琦(女)同志任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健同志任抚州八三一台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梅乐兴同志任市图书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周书纬同志任市梦湖和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翠(女)同志任市名人雕塑园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邱津同志的江西七○八台副台长职务。

来源:抚州市人民政府网、乐安发布、抚州政法、中共广昌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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