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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到2021年实现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全覆盖”

摘要: 江西省财政厅6日消息,《江西省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出台,标志着该省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已全面启动。

中新网南昌7月6日电 (袁汝晶)江西省财政厅6日消息,《江西省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出台,标志着该省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已全面启动。

《方案》对江西省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信息化管理应用体系进行了统一布局,实现医疗收费票据从开具、流转、查验、报销、入账记录等全流程电子化,并明确“四个统一”,即执行统一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式样、执行统一的医疗收费项目、执行统一的医疗卫生信息和医疗保险信息项目、执行统一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填列规范。

据了解,2019年底,江西已经在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象湖分院)先期进行改革试点,并开出江西省首张医疗收费电子票据。

《方案》实施后,患者可以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挂号缴费,或在窗口和自助机扫码缴费,改变了过去在医院柜台挂号、刷卡或付现缴费排长队的现象,明显提高了患者就医体验度。同时,患者可以通过江西省财政厅官网、医院微信公众号、微信扫码“缴费凭条”、自助机四种方式完成电子票据的打印、查验真伪与下载,真正做到挂号、缴费、取票“一站式”自助服务,实现“让患者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

按照改革部署,江西省直及市、县(区)医疗卫生机构分4个批次有序展开,明确2021年10月31日前,实现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在江西省医疗机构所有公立和民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推行“全覆盖”。

此外,根据改革要求,医保部门、商保机构及其他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应用方应尽责先行核验票据后再报销,不得拒收医疗收费电子票据,不得要求在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版式文件打印件上加盖医疗卫生机构签章,不得拒绝办理报销业务。此举将有效破解费用虚假、重复报销等医保监管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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