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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栗一非法采矿涉恶案件宣判 9名被告人获刑

摘要: 6月11日下午,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对张某等9人重大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其中,主犯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六千元,其余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五年至六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6月11日下午,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对张某等9人重大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其中,主犯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六千元,其余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五年至六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

自2017年起,被告人张某与被告人黄某、刘某、韩某、易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为共同实施非法采矿等犯罪、实现垄断当地非法采砂场等目的,组成了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以暴力、威胁手段,多次实施非法采矿、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恶势力犯罪集团。除此以外,被告人张某个人或伙同他人实施了串通投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伪造公司印章、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的犯罪行为;被告人黄某实施了容留他人吸毒、窝藏的犯罪行为。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上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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