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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推出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十条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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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2月19日

宜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印发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十条举措”

一起来看!

宜春市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十条举措”

一、落实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履行承诺,确保各项防控举措落实到位。

二、排查安全隐患。服从统一管理,提前做好重点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员工安全培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三、确保公共卫生。主动配合开展防疫检查,自觉做好工作场所通风,消毒工作。禁用中央空调,公用服务用品做到一用一清洗,一用一消毒。

四、杜绝人员聚集。禁止举办各类集体活动,减少“人际接触”,实行分餐制或配送服务,生产、生活均需合理安排人员间距。

五、严格出入管理。严格实行“宜码通”电子通行证出行制度,实行一人一码,一码通行。严格控制外部人员和车辆进入厂区。

六、加强员工管控。所有员工进入楼宇、厂区前必须配戴口罩,员工早晚两次检测体温,及时上报“宜码通”。严格实行厂区封闭管控措施,指导员工做好工余时间自我管理,实行员工住宿“宿舍长”负责制。

七、强化个人防护。督促员工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做到戴口罩、勤洗手,疫情期间减少外出,严禁赴重点疫情地区出差。

八、倡导预防用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的优势,倡导中医药预防用药,增强企业员工自身的抵抗力和免疫力。

九、及时报告情况。建立信息报送机制,落实专职人员,每天按时将员工健康状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如实向属地应急指挥部报告。

十、做好应急准备。园区或企业所在乡镇(街道)要设置一定数量的单独隔离间,供入驻企业身体异常人员隔离使用,员工如有发热、胸闷、乏力等异常症状,应第一时间报告属地应急指挥部,并实施隔离、送医等措施。

来源:宜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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