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通报2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摘要: 近日,石城县纪委监委通报了 2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近日,石城县纪委监委通报了
2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具体如下:
石城县屏山镇万盛村原党支部书记陈式云以捐赠名义向村民乱摊派费用问题。2011年,时任屏山镇万盛村党支部书记陈式云在为陈某等五户村民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过程中,违规决定并以捐赠的名义向4户村民乱摊派费用,合计3.2万元,用于偿还建村部债务和村小学操场硬化。2019年10月21日,屏山镇党委给予陈式云党内警告处分。
石城县原物价局、公路运输管理所不认真履职,导致农村客运部分班线擅自涨价问题。2016年至2018年,县城至各乡镇共31条农村客运班线均存在擅自涨价0.5元至4元不等的情况;2019年2月至5月,县城至高田、小松、龙岗、大由、横江、洋地等6条班线票价均超出核定价,涨价幅度为1.5元至4元不等。根据可查资料核定,仅2019年5月份就提高标准收费92549.5元。2016年1月至2019年5月期间,原县物价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未认真履职,未发现农村客运班线没有按政府核定价收费、擅自涨价的问题;县公路运输管理所作为农村道路客运行业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也未按照规定,对农村客运班线是否按政府核定价收费的问题进行管理、监测。2019年8月22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负责管理农村客运班线运营的县驰骋运输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定价的问题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2019年9月29日,县纪委县监委给予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的原县物价局工作人员温永生、罗隆长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李政诫勉谈话;责令负有领导责任的原县物价局副主任科员陈康校、副主任科员黄志云和时任物价检查所所长白金水向县纪委县监委作出书面检查;对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王昱丽及时任所长温小勇批评教育。
来源:清廉赣州QLG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