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原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陈兵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摘要: 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政府原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陈兵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抚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抚州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宜黄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宜黄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兵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政府原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陈兵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抚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抚州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宜黄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宜黄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兵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陈兵简历
陈兵,男,汉族,1968年8月出生,江西金溪人,大学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7月至1991年8月,抚州地区金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1991年8月至1995年10月,抚州地区公安处科员;
1995年10月至1998年3月,抚州地区国家安全局科员;
1998年3月至2000年12月,抚州地区国家安全局副科长;
2000年12月至2001年6月,抚州市公安局治安科副科级干部;
2001年6月至2004年3月,抚州市公安局治安科副科长;
2004年3月至2007年5月,抚州市公安局人事处处长;
2007年5月至2010年6月,抚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处长;
2010年6月至2013年4月,抚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副支队长;
2013年4月,乐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2019年4月,被查。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