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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又有3个黑心肉贩被查 还有人卖疑似染病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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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马肉冒充牛肉、骡子肉冒充驴肉卖。市区万锦城临时农贸市场的丁某某等三商贩以假充真,玩起了“挂羊头卖狗肉”的把戏。

马肉冒充牛肉、骡子肉冒充驴肉卖。市区万锦城临时农贸市场的丁某某等三商贩以假充真,玩起了“挂羊头卖狗肉”的把戏。

8月14日上午9时,临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抚临分局接到“万锦城临时市场上有人把马肉冒充牛肉卖”的举报电话后,立即指派执法人员对万锦城临时农贸市场的肉铺进行了仔细检查,发现丁某某的牛肉铺上混杂着20来斤马肉,徐某某、吴某某的驴肉铺上各混杂着10来斤骡子肉。

执法人员依法当场对三人肉铺上的近40斤马肉和骡子肉暂扣进行证据保存,并将三人带回分局进行询问,三人对自己以假充真的行为供认不讳。三人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以假充真,该局对三人作出了各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牛肉的市场价格在45-50元/斤,驴肉的市场价格在65-70元/斤,而马肉的市场价格在25-30元/斤,骡子肉的市场价格在30-35元/斤。为牟取更大的利益,就有些不法商贩玩起了“挂羊头卖狗肉”的障眼法。

除了“挂羊头卖狗肉”,

部分黑心商人利益熏心,

竟置顾客生命安全于不顾,

销售疑似染病生猪!

8月9日,崇仁县公安局石庄派出所快速出击,及时查处一起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案,对违法行为人周某某(男,50岁,崇仁县人)、王某某(男,51岁,崇仁县人)、吴某某(男,50岁,崇仁县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九日的处罚。

8月9日凌晨4时许,从事生猪贩运、销售的屠夫吴某某将之前从外地贩运过来的一车生猪拉到县屠宰场宰杀车间。在准备将生猪送流水线宰杀时,吴某某发现其中一头生猪疑似染病倒地濒死,随即打电话通知其合作伙伴周某某、王某某赶到屠宰场。三人经商议后,决定将此疑似染病生猪宰杀并销售,并当场将生猪杀死送往宰杀车间流水线。

宰杀车间工作人员

经发现此死因不明的生猪后,

明确告知吴某某等人,

死因不明的生猪

不允许宰杀并流入市场销售,

必须做无害化处理。

受经济利益的驱使,

吴某某等人拒绝听从

屠宰车间工作人员的劝阻。

三人经商议后擅自将该生猪拖运到离屠宰车间较远的生猪贩运栏门口空地上,用随身携带的杀猪刀进行宰杀,并在该生猪未取得相关检验检疫部门检疫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将猪肉分割带走送往市场上出售,畜牧水产局工作人员发现后当即报警。

经多方努力,

问题猪肉得以及时回收

并第一时间作无害化处理。

来源:临川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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