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曹建祥任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摘要: 新余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9月19日通过,决定任命曹建祥同志任新余市科学技术局局长。新余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9月19日通过,决定任命:
曹建祥同志任新余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张有红同志任新余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郭瑞新同志任新余市水务局局长;
黄国庆同志任新余市林业局局长;
孙昕晖同志任新余市商务局局长;
易勇同志任新余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黄立新同志任新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清明同志任新余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郭瑞新同志的新余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易勇同志的新余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刘清明同志的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肖青同志的新余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邹建福同志的新余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黎兵根同志的新余市水务局局长职务;
彭水明同志的新余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鄢剑华同志的新余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晓泉同志的新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