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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通报5起违规案件 乐安一局长公车私

02015-04-17 11:00 江西省政务微博 0
抚州通报5起违规案件 乐安一局长公车私用受处分抚州通报5起违规案件 乐安一局长公车私用受处分

  4月17日,江西省纪委省监察厅官方微博@廉洁江西 发布消息:抚州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乐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陈龙保公车私用受处分。

  【乐安:一局长公车私用受处分】日前,抚州市纪委对东乡县工信委党委书记李四春、宜黄县中小企业局局长吴秀平、乐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党组书记陈龙保私用及违规驾驶公车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作出通报,并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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