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 正文

南昌将下放5.8亿财力到县区 调整个税分

02015-03-20 08:11 江西日报 0

  本报南昌讯 (记者余红举 实习生傅启扬)3月18日,记者了解到,南昌市出台意见完善财政体制,要求按照保持财力格局稳定、事权与财权相匹配、服务全市重大改革、突出发展重点、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控制政府债务风险等6个原则,完善市、县区收入、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适当将财力向县区倾斜。经测算,这些政策实施后,南昌市级财政将下放财力5.8亿元到县区。

  据了解,此次财政体制调整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调整个人所得税市区分成比例。考虑到在个人所得税协税护税过程中,县区发挥着重要作用,按照财力向下倾斜的原则,南昌市将个人所得税的分享比例由市、区6∶4调整为市、区5∶5。

  为支持区级招商引资,培植税源,对城区、开发区、新区工业项目缴纳的市政设施配套费,实行全额返还。同时,考虑到开发区、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压力大,对开发区、新区范围内的除工业项目外其他项目缴纳的市政设施配套费,实行市、区6∶4分成;考虑到城区(含青山湖区)区管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压力较大,对城区范围内除工业项目外其他项目缴纳的市政设施配套费,给予城区10%的比例分成,各城区具体分享额度由市财政根据各城区情况进行统筹分配。

  此外,为缓解城区、开发区、新区建设压力,将提高地方教育附加对其学校建设的奖补力度。自2015年1月1日起新立项的学校建设项目,新建初中网点由每平方米补助1300元提高到2000元,新建九年一贯制网点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新建小学网点由900元提高到1400元,异地迁建学校由800元提高到1200元;原址新建、改建、扩建各类教学楼继续维持800元标准不变。

经销商推荐

经销商 报价(万) 联系方式
前翻

地方站首页

后翻
Sina.cn04-25 12:29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