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5成新能源车主限行日上路被罚 超8成停
近日,南昌市民陈先生在限行日开新能源车上路被交警开罚单的新闻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对此,新浪江西发起了“南昌新能源车主因限行被罚 你遇过吗?”的调查。截至3月19日11时,共有315名拥有新能源汽车的车主们参与了调查。数据显示,超8成车主没有享受过新能源汽车停车费减半的优惠,58%的车主不知道去年年底南昌市出台的《关于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

在参与的投票网友中,有56%的网友在限行日开新能源汽车上路被开过罚单。对于新能源汽车在市内行驶时不受尾号限制的优惠政策,交警部门表示不知,罚单照样开。南昌市交管局法制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会尽快查阅文件,如属实被开的罚单可申请行政复核,免于处罚。

在调查中发现,有58%的网友表示不知道南昌市去年底出台的《关于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不仅我们的很多市民不清楚这个新出台3个月的政策,南昌市交管局法制处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从未接到过有关新政的通知。网友@yicai7828 留言说:“这说明相关部门领导不作为,一把手亲自参与拟订的文件,且由政府部门发文,可本单位人都不知道,天大的笑话。不知这些人上班忙什么?”

新能源汽车在道路及公共停车场站减半收取停车费,这是对新能源车主的一个优惠政策。不过在调查中发现,超过8成的网友表示从未享受过停车费减半的优惠政策。南昌公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说,对于新能源车享受停车费减半一事,因未收到正式发文,所以暂时还未执行。看来,停车费减半的政策车主享受不到也是有原因的。不过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只是听到过类似的消息,如果日后要执行,考虑到部分收费员对新能源车辆不熟悉,车主恐怕还得提供相关凭证。”看来,未来即使执行了这个新政,在缴纳停车费的时候也要提供相关凭证。
调查:南昌新能源车主因限行被罚 你遇到过吗
近日,南昌市民陈先生因限行日开车上路被罚,在向交警解释自己的新能源汽车可享受南昌市内不限号行驶的政策时,交警说不知道这个政策,罚单照样开。你在南昌遭遇过此类事情吗?
南昌新能源车主因限行被罚 交警称未接到不罚通知
“明明有政策说新能源汽车在南昌市内可以不限号行驶,交警怎么还开罚单呢?”3月17日,南昌市民陈先生说起一周前的遭遇仍一脸迷惑。原来,陈先生有一辆车牌尾号为8的新能源汽车,3月11日,正好是周三,他驾车下班途中被交警拦下,吃了一张限行罚单。
陈先生所说的政策,是去年12月下旬南昌市印发的《关于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根据新政,新能源汽车在南昌市内行驶时不受尾号限制,且在道路及公共停车场站可享受停车费用减半优惠。
然而,3月17日,记者采访南昌市交管局、南昌公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昌市城市客运管理处等多个相关部门后发现,对于去年年底就已出台的新政,上述部门均表示“没有接到通知”。而正因为推广新能源汽车政策“卡壳”,目前,除购车补贴,南昌新能源车主并不能同步享受其他各类上路优待。
新能源车主因限行被罚
去年11月,陈先生购买了一辆江淮iEV4纯电动车。因为在南昌购买新能源电动车可享受国家和地方双重补贴,在免除购置税后,陈先生当时购车仅花了7万多元,比原价便宜了将近一半。
去年12月,南昌市《关于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出台,不限号行驶、停车费减半、城市新建小区和停车场要预留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等消息让陈先生兴奋不已。
“当时就想着,买新能源车太值了,既便宜,又能享受优待。”陈先生说,让他没想到的是,3月11日,他驾车行驶在洪都北大道时,一位交警将其拦下,并以车牌尾号为3和8的南昌牌照车辆在周三限行为由开出了罚单。
面对扣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陈先生向交警极力解释,反复告知对方市政府有新政,新能源车行驶可以不受尾号限制。“当时交警打了几个电话问同事,最后还是说不知道这个政策,罚单照样开。”3月17日,陈先生在向记者叙述完被罚经过后,忧心忡忡。“明天又是周三,我都不知道该不该开车去上班。”
有关部门称没接到通知
记者了解到,为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减少城市交通污染,近年,南昌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其中最受关注的便是《关于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该文件编号为洪府发〔2014〕38号,生成日期为2014年12月24日,适用期为文件下发日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以后按国家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新政已出台近3个月,交警为什么还对新能源车开限行违规罚单呢?3月17日,南昌市交管局法制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处从未接到过有关新政的通知。“我们会尽快查阅相关文件,如属实,此前被开罚单的陈先生可申请行政复核,免于处罚。”该负责人说。
记者采访发现,南昌新能源车主除不能享受不限号优待外,在道路及公共停车场站享受停车费用减半、减免新能源出租车有偿使用费等优惠,也还停留在一纸空文上。
南昌公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对于新能源车享受停车费减半一事,因未收到正式发文,所以暂时还未执行。“我们只是听到过类似的消息,如果日后要执行,考虑到部分收费员对新能源车辆不熟悉,车主恐怕还得提供相关凭证。”
而在减免新能源出租车有偿使用费这一条上,南昌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工作人员也表示“暂未收到通知,没有执行新规”。
相关文件去年底已下发
实际上,作为全国首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南昌市自2009年就开始进行相关推广工作。按照有关计划,2014至2015年,南昌市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为1300辆。截至2014年底,南昌市共推广新能源汽车459辆,其中私人乘用车为348辆。
而对于新能源推广新政文件迟迟未下达这一问题,南昌市科技局工作人员表示,《关于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该办公室成员包括市交管局、交通局、市政控股等多个部门的“一把手”,所以各部门对于新政都应该有所了解。
“相关执行部门如果没接到通知,那就是他们信息传达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说,现在各部门倡导无纸化办公,文件传达都是通过内部网络,责任部门要自行下载。
根据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显示,《关于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发布机构为南昌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记者从该处获悉,去年年底,相关文件就已下达给包括南昌市交管局、交通局、科技局等在内的16个部门,各部门自行负责信息传达。
江西日报记者万仁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