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卫生局、人社局局长被问责 8所卫生
32015-03-18 14:19
江西省政务信息公开 0
3月10日,铅山县委决定对该县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陈秋红,县人社局党总支书记、局长刘华进行问责,原因是二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
据了解,铅山县卫生局2014年有8所乡镇卫生院院长因收受回扣;人社局连续发生2起重大腐败案件,2名科级干部违反人事纪律、收受贿赂,受到撤职、开除党籍处分。对此, 铅山县依据上饶市委今年2月下发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对两位负责人进行追责。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这是上饶市以问责层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有效实践。
去年,上饶市出台实施意见,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行任务分解细化,并根据任务分工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今年2月,上饶市委书记陈俊卿约谈了各县(市、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并明确提出,“一定要摆脱不敢追责、不愿追责的旧思维,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中心,以严格追责促落实”,督促各责任主体“扛”起责任,并层层向下传导。
今年以来,该市已发出4次通报,15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追责。 (原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 吴选材 章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