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一驾驶员公车私用受处分】2月27日,萍乡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职工、市残联兼职司机陈帅夫私驾公车前往城郊某餐馆参加其同学父亲的生日晚宴。3月2日,经市残联理事会研究,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扣发当季度绩效工资,承担此次公车私用费用,并在市残联全体人员大会议上作检查。
地方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