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14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
02014-12-26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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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圆网讯 12月25日记者从江西省社保中心获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确定201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记账利率的通知》,确定我省201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记账利率为年利率3.3%,与上年持平。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记账利率每年由省人民政府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确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按此计算利息,计算的利息并入个人账户。(首席记者 徐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