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布失信名单 200余名“老赖”主动
2014年10月底至11月上旬,全省三级法院集中开展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活动,共向社会曝光典型“老赖”名单信息2000余条,促使20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形成了全社会共同打击“老赖”的强大声势。截至昨日,江西法院已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纳入“老赖”信息15649条(含自然人14304条,法人和其他组织1345条),与今年1月31日统计的1780条相比,纳入数量增长了约800%。
“老赖案”约占执行案件三分之一
2014年10月13日,省高院出台了《关于适用新型执行措施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等新型执行措施的适用进行了规范和细化。与此同时,针对我省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总数偏少、选择性纳入、纳入不规范以及公布方式不灵活等问题,省高院执行局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作用的通知》,要求全省法院坚持“常态化纳入”原则,凡是符合司法解释规定情形的,都应当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鄢俊介绍:“‘执行难’的问题在江西省较为突出,大约有1/3的案件能够执行到位;1/3是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偿还能力,只能部分履行或暂时不履行;另外1/3则是有履行能力但是存在逃避、规避履行甚至抗拒执行的,也就是俗称的‘老赖’。”
各级法院因地制宜进行针对性曝光
除了及时纳入系统以外,执行法院还要根据当地的风土人情和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特点,有效利用各类信息载体,积极主动、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活动期间,各级法院因地制宜,因案施策,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曝光方式。2014年10月30日,晨报曾报道过省高院联合省文明办、省人保厅、省工商局、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等部门发布第一期“江西诚信红黑榜”,将13名典型“老赖”纳入“黑榜”名单。次日,晨报分别对南昌新洪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章主恩及湖南民营企业家唐竹亭两名典型“老赖”进行了深入报道。
除此之外,南昌中院、萍乡中院等20个法院在闹市区的户外显示屏上循环播放“老赖”的姓名、照片、住址等信息;渝水、新干等地法院在公交车移动电视上发布“老赖”信息;铁路两级法院将宣传阵地搬到了火车站和列车车厢内;瑞金、鄱阳等地法院在电视台、报纸上连续曝光“老赖”名单;南康区法院在手机报上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予以推送;崇仁县法院在公布“老赖”名单的同时,还发布了“悬赏执行公告”,鼓励群众举报“老赖”下落和财产线索。
各级法院向“老赖”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此次,各级法院在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同时,也对失信被执行人发出了限制高消费令,即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以及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2014年11月13日,被执行人谢利(化名)给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打来电话说道:“法官你好,我现在已经可以购买飞机票了,谢谢你们的帮忙,真是失信寸步难行,今后我一定讲诚信!”原来,2008年以来,被执行人谢利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一直下落不明、有意逃避执行,执行人员一直对这件案子颇为头痛。但今年11月初,执行人员突然接到谢利的电话,称其会尽快履行义务。而促使谢利主动快速履行义务的原因是因为谢利在购买机票时被告知其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高消费行为均被禁止,无奈之下只好主动联系法院,表示要履行义务。此后执行人员也在谢利履行完相关义务后及时将其信息在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予以屏蔽。
20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
据了解,从2014年10月底至11月上旬,全省三级法院集中开展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活动,半月内,共向社会曝光典型“老赖”名单信息2000余条,促使20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今年以来,省高院紧密结合“涉民生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和“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了两次集中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诚信光荣、失信可耻”、“守信者赢、失信者亏”的浓厚氛围,对“老赖”发挥了强有力的惩戒和震慑作用。省高院要求,各地法院要及时总结两次集中曝光“老赖”活动的成功经验,充分利用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自有媒体和其他社会媒介,定期曝光“老赖”名单信息,形成常态化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机制。
履行法律给付义务方能申请从失信名单删除
2014年5月27日上午,南昌市胜利路步行街人头攒动,数百名市民现场观看东湖区人民法院在这里集中发放涉民生案件执行款,16名申请人高兴地从法官手里领到了执行款。而另一边,在南昌市西湖区瓦子角社区,西湖区人民法院正在该处组织有关执行法律咨询活动,该院法官通过设立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LED液晶广告屏滚动播放“老赖”信息、现场解答等方式开展宣传。据了解,西湖区人民法院此次在LED液晶广告屏滚动播放的“老赖”信息共涉及24个个人和6个企业。而活动期间,东湖区人民法院曝光失信黑名单37人并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73人。
2014年11月6日,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与新余市委宣传部合作,利用新余市的官方微博、微信,即“新余发布”向社会公开该院48名“老赖”名单。首批曝光的48名失信被执行人均为自然人,主要涉及人身损害赔偿、借款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群众关注度高的涉民生案件。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只有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才能向法院申请从失信名单中删除或法院依职权给予删除,而曝光内容包括被执行人头像、姓名、性别、执行依据文号、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等信息。目前,已有3名名单上的被执行人到法院执行和解。
而截至2014年11月19日,江西法院已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纳入“老赖”信息15649条(含自然人14304条,法人和其他组织1345条),与今年1月31日统计的1780条相比,纳入数量增长了约800%。
公检法三机关联手行动打击“老赖”
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至明年3月,在全省法院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全省各地法院将注重办案质量,确保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证据确凿、经得起时间检验的“铁案”。
据介绍,该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15年3月结束,为期五个月,公检法三机关将联手行动,重点惩戒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妨害公务的犯罪行为,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犯罪行为,以及其他符合司法拘留条件的行为。
根据《通知》部署,各地法院要在11月底前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线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组织专门力量,加快工作节奏,确保大多数符合条件的案件在12月底前移送审查起诉、在2015年1月底前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拒执”犯罪案件,要依法及时审判,确保绝大多数案件在2015年3月底前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