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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已婚男冒充民警骗财骗色获刑三年

02014-11-11 08:35 南昌晚报 0

  本报讯 徐慧 记者 辜砚琦 男子冒充民警身份,骗取他人信任后,编造理由骗得数名女子钱财,还隐瞒已婚事实与女子同居致其怀孕。日前,经青山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招摇撞骗罪依法判处余某有期徒刑三年。

  2012年10月,余某与女子魏某相识,余某谎称自己是民警,并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与魏某确立了恋爱关系。之后二人开始同居,没过多久,魏某发现自己怀孕并进行了人流手术。二人同居期间,魏某将多张信用卡交给余某使用,还购置车辆交给余某使用。同年11月份,余某在一电子游戏厅里与黄某认识,又故技重施,以民警身份骗取黄某的信任后,让黄某为其介绍女友。黄某将同事李某介绍给余某,两人很快就作为男女朋友交往并同居,而后李某也发现自己怀孕,并到医院进行人流手术。二人同居期间,余某编造各种理由,骗得李某人民币7600元。在与魏某、李某恋爱的同时,余某还假冒民警,骗取钟某、张某的信任,以借款为由,骗得两人1000元。去年7月,余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直到余某被抓前,魏某、李某还被蒙在鼓里,仍与其保持着恋爱同居关系。

  日前,青山湖区检察院对余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余某多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已构成招摇撞骗罪,且系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依法判处余某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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