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人员不履行职责或被吊销执法证
02014-10-14 12:14
江西晨报 0
近年来,由于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不健全、机制不完善,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为此,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建立依法合规、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实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常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严格控制涉企行政检查次数杜绝重复检查
要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收费。涉企行政检查应当统筹考虑、合理安排,严格控制检查的次数、范围和规模。上级机关对同一事项已经作出检查安排的,下级不得重复进行。坚决杜绝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现象发生。
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
《意见》指出,要健全行政执法公开、投诉举报制度。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按照有关规定公开行政执法相关信息,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政府法制机构对受理的投诉举报应当及时核查,发现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书面反馈整改情况。
行政执法人员不履行职责或被吊销执法证
《意见》指出,政府法制机构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涉嫌违反廉政规定、失职渎职等线索的,应当及时通报行政监察机关。同时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等情形的,政府法制机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暂扣或吊销行政执法证、建议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并由有权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