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渝水:嫌疑人涉嫌伪证罪被追诉
02014-10-09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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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欧阳晶 通讯员章翠红 袁忠平)找人为亲朋非法代办驾驶证,自己还要从中赚取回扣。案发后,为掩盖罪责,又篡改收条企图蒙混过关。近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检察院以涉嫌伪证罪对简星进行追诉。
经查,犯罪嫌疑人罗晓(已被起诉)对外宣称,只要交纳1000元至4000元不等的费用,无需参加考试,他就可以代人办理驾驶证。听到“免考可拿驾驶证”的好消息,简星信以为真,就四处问他自己的亲朋好友是否需要办理。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简星先后收取多名熟人的“办证”费用40余万元,交给罗晓。罗晓收钱后,向简星出具了35份收条、收据,并按每人300元的回扣给简星好处费。
因罗晓迟迟未能办理驾驶证,简星等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报案时,简星为掩盖自己捞回扣的行为,把责任推给罗晓,就自作聪明地在罗晓写给他的35份收条收据上,对金额数字进行篡改,共虚增金额43.77万元,并模仿罗晓签名伪造1份收据,虚报被骗金额3.15万元。简星将被他篡改和伪造的书证提交公安机关,致使公安机关多认定罗晓诈骗金额46.92万元并移送审查起诉。案发后,罗晓退还赃款35.9万元。
新余市渝水区检察院在审查罗晓诈骗一案时,发现了简星篡改书证的行为。经调查核实,该院认为简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修改、伪造36份证据,意图陷害他人,应当以伪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对简星予以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