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政府法制办拟建立行政复议人员回
02014-10-08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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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圆网讯 10月7日记者获悉,自2014年8月1日起,南昌市级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权由市政府统一集中行使,市级行政复议案件由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统一集中行使,市级行政复议案件由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决定。南昌市政府法制办拟建立行政复议人员回避制度,明确行政复议人员在审查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应予回避的情形及自行申请回避和当事人回避等程序。
据悉,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正错误的一种法定层级监督方式,通过上级行政机关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实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目的。而此次拟建立行政复议人员回避制度是为保证行政复议案卷审理的公正性,保障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记者 刘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