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接受“红包”不主动上交一律先免
02014-09-29 08:05
南昌日报 0
本报讯(记者 葛静)记者昨日获悉,我市下发《关于开展“红包”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 ”的通知》,进一步深化、巩固“红包”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坚决纠正收受和赠送“红包” 的不正之风。同时,市纪委还公布了举报电话:83885517,举报邮箱:ncsdfzf@126.com。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 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做到“五严禁一严格”:严禁个人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严禁以其父母、配偶、子女的名义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 红包”;严禁借教师节、医师节、国庆节等节日名义,收受学生及其家长、患者及其亲友等服务对象赠送的“红包”;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 ”;严禁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向上级领导、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赠送“红包”;严格执行“先免职后处理”的规定。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本地、本部门收送“红包”问 题专项整治工作。各级纪委要对违规收送“红包”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防歪风反弹。对因工作措施不实、监管不力、教育不到位而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将严肃追责,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