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将用6年时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本报讯(王纪洪 记者 林潇)我省将用6年时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到2020年,全省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
全面保障人居基本住房条件
我省要求,到2020年,基本完成全省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以及27万户农垦棚户区改造、7万户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以及3400个贫困村的自然村点整治建设,扶贫搬迁安置规模在2013年6万人的基础上每年递增2万人,80%以上村庄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
同时,农村垃圾、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农村垃圾收集清运网络覆盖行政村比率达到100%,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行政村比率达10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
基本实现农村自来水全覆盖
我省要求,村镇绿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集镇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村委会所在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乔木占绿地面积70%以上,自然村绿化覆盖率稳定在20%以上。
同时,农村水电路信得到全面改善。全省基本实现农村自来水全覆盖,农网改造面达到100%,25户以上人口自然村路面基本建成水泥路,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超过98%。
建立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
我省将建立全省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以及工作统计和考核评价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使用范围不变的原则,以县(市、区)为主,通过规划引领,整合新农村建设、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一事一议、沼气、卫生改厕、安全饮水、土地整理、造林绿化、一村一品、扶贫、危房改造、通自然村公路、农村环保专项、农村电网改造、农村信息化建设等涉农资金,统筹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
同时,要求把村庄规划、农村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纳入本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农村区域性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乡镇垃圾压缩转运等大中型基础设施,按照项目打捆、统一立项的方式,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建设、地方财政资金给予适当支持,并采取市场运作方式,共同构建多渠道投入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