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侦查职务犯罪1248人 查办县处以上干
2014年9月4日下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开展走访在赣全国人大代表活动,邀请了8位在赣全国人大代表实地参观省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控申接待大厅和廉政教育基地,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部署,并书面通报了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情况。省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有关负责人参加活动,省检察院检察长刘铁流主持座谈会。
1至7月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嫌犯583人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江西检察”向网络同步推送了此次活动信息。
据了解,今年以来,省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民主法治、文化、社会治理和生态文明等领域的改革提出了29条服务措施。坚决打击逃税骗税、制假售假、非法集资、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
今年1至7月共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583人,提起公诉931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扎实推进,以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为导向,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积极参与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打击整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等专项活动。注重化解矛盾,因刑事和解作出不批捕决定342人、不起诉决定421人,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完善了亲属会见、社会调查、分案起诉等办案机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89名未成年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对47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了社会调查。
1至7月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877件
今年1至7月,我省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877件1248人,其中立案侦查大案707件,同比上升3.7%,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76人,同比上升55.1%,依法立案侦查了萍乡市政协原主席晏德文、东华理工大学原校长刘庆成等12名厅级干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
深入推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开发等民生领域案件198人。深入开展专项预防,6月,省检察院召开了重大项目建设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座谈会,与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交通厅等10个部门共同研究加强和改进重大项目建设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措施,制定了专项预防实施办法。
监督纠正民事执行不当情形180件
全省检察机关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31件173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19件286人;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刑罚变更执行为重点,认真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425人次,提出收监执行检察建议43件43人,收监执行37人;严格落实修改后民诉法和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健全对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机制,依法提出抗诉6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2件,监督纠正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69件,监督纠正民事执行不当情形180件。
省检察院会同省司法厅制定了《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行使会见、调查取证和阅卷权利的若干意见(试行)》,既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又促进律师规范行使权利;会同省公安厅制定了《关于加强办理命案侦诉工作的意见》,着力完善命案侦诉工作机制,提高死刑案件办案质量;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设,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联合向省政府提出建议,推动两法衔接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扎实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部署使用,依托信息化手段规范执法行为。
省检察院突出抓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落实,市、县两级检察院扎实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推动队伍作风转变。完善检察人员直接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制度,省检察院组织“连心”小分队开展机关干部集中下基层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