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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民买到过期食品 超市称“有事找工

2014-08-30 09:01 天圆网 0
市民展示过期食品的生产日期和发票市民展示过期食品的生产日期和发票

  天圆网讯 “我昨天买了两包蛋黄派,出了超市才发现,居然已经过期2个多月了。”8月29日,南昌市民修先生向记者反映称,他在百货大楼大众店购买了两包生产日期为2013年9月26日的福马牌蛋黄派,距今已过期两个多月。

  市民投诉 超市买到过期食品

  据修先生介绍,他于8月28日在叠山路的百货大楼大众店购买了两包“福马”品牌的蛋黄派,总共花了29.6元。“回家的路上我才想起来要看看生产日期,没想到结果吓了我一跳,两包蛋黄派已经过期了2个多月。”修先生向记者抱怨道,“还好没直接打开就吃,不然身体肯定出问题。这么大的卖场出现食品过期问题,怎么能让老百姓信任。”

  在发现买到过期食品后,修先生于当天下午返回了百货大楼讨要说法,但该商场工作人员拒不承认卖出该过期蛋黄派。“我要求查看商场的监控录像,以证明蛋黄派确实是在百货大楼大众店购买的,但一位自称主管的工作人员却不允许我查看录像。”修先生对记者说。

  超市拒承认 称“有事找工商”  

  29日下午,记者见到了修先生。修先生拿出了在百货大楼大众店购买的蛋黄派,记者看到,两包福马牌蛋黄派上面均清楚地印着生产日期为2013年9月26日,并标明了保质期只有9个月,也就是说,至今该食品已过期了两个多月。而在修先生出示的购物小票上记者发现,上面显示着已购买“福马蛋黄派18枚”两袋,单价为14.8元,购买时间为8月28日17点49分。

  随后,记者与修先生一起来到该超市,在糕点类的货柜上,记者找到了修先生所购买的蛋黄派。仔细查看之下,记者发现货柜上的福马牌蛋黄派生产日期均为今年3月份以后,并没有过期的产品出现。记者找到了超市负责人了解情况,该负责人却告诉记者“有事找工商局”,而后拂袖而去。

  工商执法 要求超市提供送货单  

  对此,记者陪同修先生来到东湖区工商局反映情况,该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上午已经派了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并未发现修先生所说的过期产品。“上午,我们已经要求超市提供送货单,以确定过期食品是不是经由该商场售出,超市负责人已经答应星期一提供送货单。”

  对于修先生的遭遇该负责人表示,如果确实查出超市有出售过期食品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超市退还货款,并处以10倍以下赔偿。“对于销售过期产品的超市和公司,我们将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根据销售数额来进行处罚。”该负责人说。    针对此事,记者将继续关注。(记者 郑小波 见习记者 聂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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