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广告公司假冒交管局发楼盘广告(图

本报讯 记者 黄之昊 文/图 当一封落款为“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的信件送到,有车一族一般都生怕是寄来的违法罚单。但是,当你打开这信封一看,发现里面却是一张房地产广告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单时,你会怎么想?近日,市民李女士便收到过两次这种披着“交管局”外衣的信函,且信封上还写明了她的住址和电话。
投诉:“交管局”寄来广告单
最近,一封信扰乱了家住贤士二路的李女士的好心情。“上月中旬,我收到一封落款是‘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的信时吓了一大跳。”李女士说,因为驾驶证之前被扣过6分,所以当收到“交管局”寄来的信件时,心里特别担心,生怕开车不小心违法又要被扣分,“谁知道打开一看,居然是楼盘广告。”
市交管局:从未给市民寄广告单
记者昨日来到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一名万姓工作人员看到记者拿出的信件和广告单显得十分吃惊,“这样的信件我们没有寄过。”随后,老万询问了交管局多个科室后告诉记者,“这个信件是房地产商冒充我们寄出的,如果交管局要寄信件给市民,落款一定会有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且一定不会夹杂房地产广告。”
对此,老万表示,将调查具体是哪家单位冒用交管局名义寄信。
广告楼盘:是广告公司所为
昨日,记者按照广告单上的电话联系上了这家名为“领秀峰”的楼盘。
“这个信件是广告公司操作的,和我们没关系。”销售商张经理表示,向市民投放广告,是开发商之前就和广告代理公司签署的合同,在一定时期内向30万或者50万市民投放广告,“具体用什么手段方法,我们也无从过问。其实我们也算是受害者,前段时间还差点因为冒名的事情被检察院起诉。”
对此,朗秋律师事务所唐乐律师表示,该家广告公司的行为涉嫌泄露个人信息,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根据新“消法”,经营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应承担的责任,有违法所得的要处以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5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