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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社区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2017年

02014-08-13 08:40 天圆网 0

  天圆网讯 8月12日,全市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启动会召开。下发我市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基药制度工作方案,并开展了全市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工作培训。

  为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人民基本用药,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从今年8月起,在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药制度的基础上,全市所有非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基本药物实施零差率销售。2014年基药销售占比达30%,2015年基药销售占比达50%,2016年基药销售占比达70%,到2017年实现与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制度并轨,所有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

  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药物按照江西省招标采购的药品中标价采购,统一配送,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药品费用由各城区卫生行政部门会计核算中心统收统支,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零差率销售补助根据省里2012-2013年的补助标准要求由省、县(区)级财政按8:2的比例分担,其中省里补助部分未下达之前,暂由市、区财政各投入一半,待省里补助到位后,按省里有关精神补偿。

  此次我市全省率先在非政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市政府购买医疗卫生服务的有益探索,将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全市每个街道社区,促进社区药品价格进一步得到合理有效控制,城乡居民基本用药负担进一步降低。同时,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开展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诊疗路径试点工作,通过规范诊疗行为,建立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中心上下联动、分工协作、双向转诊机制,有效提升社区卫生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使广大城区居民不出社区就能得到比较好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逐步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成为群众看病就医的首选。(刘兰萍 记者 胥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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