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90后女子网钓男子赴酒吧迫使其消

近日,南昌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捕了一起“酒托”团伙诈骗案的嫌疑人,涉案人员均为“90后”,该伙人员通过网上约见网友后,迫使对方进入指定酒吧消费,并在见过一次面后不再与其联系。
远赴南昌做“酒托”
唐某和李某是四川同一个乡镇的老乡,1995年出生的唐某初中毕业以后就一直在家。今年年初,唐某从一个朋友那听说被“酒托”骗了钱,便好奇上网查询了和“酒托”有关的知识,并加入一个“酒托”QQ群。
通过在群里交流,唐某了解了“酒托”的工作流程,并且从他人那里得到“酒托”的工资高、上班轻松自由等信息。因此,没有太多技能的唐某就和1994年出生的好朋友李某商量,打算来南昌做酒托。2014年4月上旬,按照所获得的信息,唐某、李某二人从四川坐车来到莲塘。
约网友见面迫使对方消费
在唐某等“酒托女”约受害人出来约会前,先是通过交友网、交友群、微信等手段以谈对象为名骗取一些男网友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整理出来。然后,唐某、李某二人会一个个打电话以约会的名义约他们出来,如果有人接受了邀请,她们就把网友约到指定酒吧附近见面。
随后,唐某等人会以外面很热,到酒吧坐坐等借口将其带进里面。而假定约来的网友不进去,她们就会说“我一个人到里面坐一下”,迫使对方跟进酒吧。而进入酒吧后,便开始点咖啡、小吃、酒水等,尽量促使对方消费。一般带网友消费一次之后,唐某、李某二人就不会再主动联系这些人了。
利润分成、收入可观
相比其它地方的同类消费品,“酒托女”所在的酒吧其价格上会贵很多,而且客人点的红酒是事先进行了勾兑的,其它的消费品也存在着以次充好的情况。
据了解,仅5月份一个月,查实的酒托女带网友消费的记录就有18次,消费最多的一次有6000余元,最少的一次也有300余元。而按照约定,唐某、李某从酒吧老板处领取当天诈骗顾客消费额的20%作为回报,而唐某、李某二人每月的工资都在40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