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江西 民生频道

江西人注意!最高罚1万元!今天开始施行

江西消防

关注

确定不再关注此人吗

你身边有

在公共门厅、楼梯间、安全出口

停放电动车或者

为电动车充电的情况吗?

注意!

注意!

注意!

这样很危险!!

而且要罚款啦!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将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规定》要求: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的

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

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违反规定的

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

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

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

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规定》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近年来

发生了多起电动车火灾 

其中80%的火灾都是充电时引发

而致人伤亡的案例中

90%发生在门厅

过道以及楼梯间等场所

超过一半的电动车火灾

发生在夜间充电的过程中

电动车违规充电 

↓↓↓

电动车充电注意事项

1、按照电瓶容量大小不同,一般在8-10小时内就能充满电。

2、夜间及凌晨最易引发火灾,所以充电尽量在白天,且有人看护。

3、充电环境须通风,最佳的环境温度是25°C。所以,充电的时候,最好把电池和充电器安放在通风的环境里,避免暴晒、淋雨等。

4、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电动车在充电时,要仔细检查附近是否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防电动车在起火时引燃附近的物品,造成更大的火灾。

5、不要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处,不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应将车停在小区车库。如需充电,也要在指定地点充电,切勿私拉乱接电线及飞线充电。

转发!扩散!

来源:江西消防综合应急管理部、江西日报、新京报

分享文章到: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