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东一男子在微信群干这个 被抓!

综合
关注在日常生活中
许多人喜欢在朋友圈、微信群
晒照片、发视频
分享好的信息
可以放松心情
体验不一样的生活方式
然而
传播一些不良的信息
不仅污染网络环境
甚至会触犯法律!
案情回顾
2月24日,老关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微信群中发布淫秽色情视频。接到举报后,民警当即对该微信持有人身份进行调查。

迫于公安机关强大压力,违法人员肖某某主动投案自首,并对其在微信群内发布淫秽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查,违法人员肖某某觉得无聊,便在群内发布色情淫秽视频,想制造影响,发泄内心情绪,博取关注。
目前,违法人员肖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空间是公共场所,网络社会也是法治社会,并非法外之地。通过微信、QQ等通讯软件向他人发送淫秽图片、视频等电子信息,与在网站、论坛等网络平台上发布淫秽电子信息同样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可构成犯罪,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网民在网络活动中自爱、自重、自省、自励,自觉抵制精神、文化上的垃圾对我们心灵的侵蚀,更不要以身试法。
一定记住,
这些内容不要发!
政治敏感话题不发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不明来源的所谓“内部资料”不发
涉“黄、赌、毒”等不发
危害公共安全的信息不传播
不要在群里公开诋毁、辱骂他人
涉及国家机密、军事资料不发
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发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对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
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湘东警方将坚决依法打击
希望广大网民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
来源:平安湘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