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这事赣州一外国女子被警方拘留

赣州公安
关注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深入推进
打击整治公民非法出入境工作
12月4日
市公安局召开全市打击整治公民
非法出入境工作推进会
对相关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

日前
一名越南籍女子
因涉嫌非法居留
未按规定办理居住登记
被于都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于都县公安局宽田派出所民警
在日常走访工作中发现
辖区来了一名陌生女子
民警在进一步工作中得知
该女子是村民侯某的妻子
来自越南
经进一步了解发现
该越南籍女子
并未到公安机关办理住宿登记
民警遂将情况报至县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经刑侦、出入境管理大队调查
该名越南籍女子持长期团聚签证
与丈夫侯某于今年4月、6月来到宽田乡居住
其持有的签证停留有效期
只有一个月
但直到被警方查处
其未至公安机关办理申报住宿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办法》
于都警方依法对其
处以其行政拘留并处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境外人员入境后
应按规定办理住宿(暂住)登记
否则,可能将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外国人非法居留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罚款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因监护人或者其他负有监护责任的人未尽到监护义务,致使未满十六周岁的外国人非法居留的,对监护人或者其他负有监护责任的人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外国人住宿登记
(一)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旅馆住宿的,旅馆应当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住宿登记,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
(二)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赣州警方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出入境
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和境内疫情反弹
有效服务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坚决筑牢全市安全屏障
广大市民群众如有发现违法涉案线索
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