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江西 资讯

红糖馒头里添加甜蜜素 南昌一包子店老板被罚款又判刑

摘要: 馒头不够甜?那就加点料!

馒头不够甜?

那就加点料!

千万不可!

南昌一包子店老板现身说法

不仅被罚款

还被判处有期徒刑

得不偿失!

近日,新建区法院审结

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以被告人刘某犯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由被告人刘某登报赔礼道歉

并支付赔偿金人民币12000元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

2018年6月开始

被告人刘某在其制作的红糖馒头中

添加含有甜蜜素成分的蛋白粉

并将含有甜蜜素成分的红糖馒头

以零售的方式

一元一个的价格出售给周边居民

2018年8月14日

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

食品监督例行抽检中

抽取新建区长堎镇建设路201号A2

刘某经营的“刘某包子店”制作的面团

和制作经营的红糖馒头样品

检出国家禁止添加的甜蜜素含量分别为

0.257(g/kg)、0.2858(g/kg)

不符合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2019年5月8日

被告人刘某在家中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另查明

从2018年6月始

被告人刘某在其制作的红糖馒头中

添加含有甜蜜素成分的蛋白糖

并每天制作20个红糖馒头

每个以人民币1元价格出售

一直持续至2018年8月14日

期间生产、销售

添加含有甜蜜素成分的红糖馒头

价款共计1200元

本案经公诉机关公告后

无相关组织或单位

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法院认为

被告人刘某在其生产、销售的食品中违法添加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被告人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其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积极缴纳罚金和赔偿金,可酌情从轻处罚。

公诉机关要求被告人刘某

承担赔礼道歉和销售价款十倍赔偿金

的民事侵权责任

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

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诉

(以上人名系化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官寄语

民以食为天。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餐饮行业的管理者、生产者、经营者,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保障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一定要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否则,不但面临刑事处罚,也将在经济上承受重大损失。

来源:新建区人民法院 卢芬 戴婷岚

分享文章到: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