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通报2起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摘要: 近日,上犹县通报了查处的2起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来源:清廉赣州
近日,上犹县通报了查处的2起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上犹县林业局林政股原股长刘京蓉工作失职失责问题。经查,2018年9月,国家林草局对我县开展森林督查,发现2016年寺下镇泥坑村周某情等4人违法采伐林木面积达400多亩,刘京蓉作为时任县林业局林政股长,工作失职失责,导致森林资源遭到破坏。2019年8月,县林业局党委给予刘京蓉党内警告处分。
上犹县东山镇林管站站长胡家彬对林政资源管理监管不力问题。经查,2018年9月,国家林草局对我县开展森林督查,发现东山镇境内非法图斑16个,违法占用林地652.3亩,非法采伐蓄积483.34立方米,胡家彬对辖区的林政资源及林地管理监管不力,导致发生严重非法使用林地和滥伐林木问题。2019年6月,县林业局给予胡家彬政务警告处分。(游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