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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领域作风不实 崇仁县两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摘要: 6月3日,记者从抚州市纪委监委获悉,近日,崇仁县纪委查处了2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抚州讯 记者邹宽报道:6月3日,记者从抚州市纪委监委获悉,近日,崇仁县纪委查处了2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崇仁县石庄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职工汪年平作风不实的问题。经查,汪年平同志身为石庄乡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具体经办人,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作风不实,致使2018年3月持有残疾人证的贫困户夏中华,2017年9月持有残疾人证的王高文和黄金标没有从持证的当月起领取到残疾人生活补贴。2018年11月省脱贫攻坚第四督察组到石庄乡督察时,发现该问题,并向县委、县政府反馈后,夏中华等3人才享受到该补贴,汪年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崇仁县河上镇东来村党支部书记祝昌华作风不实的问题。经查,祝昌华身为河上镇东来村党支部书记,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作风漂浮、工作流于形式、履职不力,导致2018年11月省脱贫攻坚第四督察组督察发现该村存在扶贫保障不力、资料不规范、政策宣传不及时等问题,给县脱贫攻坚工作带来负面影响,祝昌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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