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摘要: 记者从南昌市教育局获悉,该局发布关于建立控辍保学系列工作制度的通知,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保持在95%以上,南昌特制定控辍保学八项工作制度,补短板、控底线,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因人施策,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避免因贫困残失学辍学、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记者从南昌市教育局获悉,该局发布关于建立控辍保学系列工作制度的通知,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保持在95%以上,南昌特制定控辍保学八项工作制度,补短板、控底线,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因人施策,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避免因贫困残失学辍学、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
校内中层干部、年级组长、班主任分别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
各县(区)教育部门、学校于每年秋季开学前,要研究制定本单位的控辍保学具体工作方案,并与辖区学校或与校内中层干部、年级组长、班主任分别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各县(区)教育部门、学校要于每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新生入学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并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建立专门台账。要对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返校情况进行核查,未返校的要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做好疑似辍学儿童的劝返工作。
对寄宿贫困学生进行生活补助资助
各县(区)教育部门、学校严格按要求,对在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寄宿的贫困学生进行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各学校发现疑似辍学学生后,要立即将有关情况向上级主管教育部门报告, “一人一案”要求,进行劝返。
对学生辍学率过高的学校或班级实行一票否决
各县(区)教育部门、学校每年要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考核,对控辍工作不力,学生辍学率过高的学校或班级实行一票否决,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评优评先。
在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
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的乡镇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在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切实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要因地制宜通过增加寄宿制学校寄宿床位、增加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提供校车服务等多种方式,妥善解决农村学生上学远和寄宿学生家校往返交通问题。
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新建和改扩建学校,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为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条件。
学校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或提前结束课程
各学校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作用,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或提前结束课程。
学生转入、转出等异动情况要材料齐全、手续完备、操作及时
控辍保学工作要由专人负责,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建立动态数据信息库,做好动态监控。学生转入、转出、休学、复学等异动情况要做到材料齐全、手续完备、操作及时。
严禁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排座位
执行均衡编班,严禁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排座位,严禁强行或变相强行让学困生退学、转学或休学,不得歧视特困家庭学生和进城务工子女,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避免学生因厌学而辍学。
秋季开学后学校必须建立或接续学籍
学籍管理是推进控辍保学动态监测的有效手段,为了进一步推进南昌控辍保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特制定该管理制度。秋季开学后,凡经市、县区招生管理部门办理正常录取手续的学生,学校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或接续学籍。按照“籍随人走”原则,转入、转出、休学、复学、死亡等学生学籍转接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流程在1个月之内办理完结。
凡被追究的单位和个人同时取消当年度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凡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单位,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凡被追究的单位和个人同时取消当年度各类评优评先资格,有重大违法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记者郑周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