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城区这些斑马线上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要被抓拍
抚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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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开始!
为减少交通违法行为,遏制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抚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决定于2019年3月12日开始对辖区内以下路段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并在部分路段新增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遇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网络图)
一、抓拍未年检车辆路段
1、南昌大学抚州医学分院路口至东临公路
2、文昌大道张家段
3、火车站广场天桥、进出口
4、钟岭大道口300米(实验学校口)
5、东临大桥
6、金柅大道与迎宾大道西边交叉口(珍视明)
7、陆象山大道与迎宾大道口
8、东临桥头路口与汝水大道交叉口
9、凤岗河西路与迎宾大道路口
10、曾巩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东侧(澳门豆捞口)
11、玉茗大道与迎宾大道路口(青瓦台)
12、陆象山大道与区间四路(万达南门)
13、曾巩大道与迎宾大道西侧(万达广场口)
14、文昌大道与高新区四路路口
15、文昌大道与高新区五路路口
16、文昌大道与高新区六路路口
17、文昌大道与金巢大道路口
18、高新四路与纵三路口
19、高新五路与纵三路口
20、高新六路与纵三路口
21、高新四路与纵二路口
22、高新五路与纵二路口
23、高新六路与纵二路口
24、文昌大道与王安石大道口
25、文昌大道与钟岭大道口
26、迎宾大道汽车城路段 南北方向
27、迎宾大道高速下线路段 东西方向
28、王安石大道华美立家路口 南北方向
二、新增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电子监控设备
1、赣东大道与惠泉路交叉路口(由东往西、由南往北、由北往南)
2、赣东大道与府后路交叉路口(由南往北、由北往南)
还有
市城区新增2处电子警察设备,3月10日正式启用!公 告
为减少交通违法行为,遏制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定于2019年3月10日起在晏殊大道与环城北路路口、学府路与环城北路路口启用电子警察设备,对机动车闯红灯、不按导向行驶、违反分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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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抚州交警、抚州市交警直属三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