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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不应该!江西党员干部竟这样玩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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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微信也不例外。党员干部的言行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每一名党员干部在使用微信的时候,都要经常拿纪律的尺子量量自己的行为,是不是在纪律允许的范围内。要时刻紧绷纪律之弦,切记使用微信莫“任性”。

微信使用不当,容易触碰纪律底线

南昌一干部通过微信红包索贿被处理

“市政工程管理处发展中心主任樊国华违规收受‘红包’,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发展中心主任职务,并追缴违纪所得。”2018年12月28日,江西省南昌市纪委监委驻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收到线索

事情还得从一封终止合同的报告书说起。2018年1月,江西泳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程序,承租了南昌市政工程管理处管理的地下人行通道广告位。然而,在施工过程中,樊国华却处处为难中标企业,甚至违规收受红包,导致工作无法继续做下去。无奈之下,江西泳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只好提出终止合同的要求。之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后勤装备处负责人将此事向驻市城管委纪检监察组进行了反映。收到问题线索后,驻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立即成立调查组展开核查。

走访调查

调查组人员通过走访相关人员了解到,江西泳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在改造电信大楼地下人行通道墙面灯箱时,樊国华竟不让工作人员进入地下人行通道进行作业,送给他1000元红包后才勉强同意进行作业。安装时,樊国华又故意提出灯箱不能做拉布材料,必须用玻璃材质,为了减少损失,该公司不得已通过微信红包发了1000元给樊国华,并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当对江西宾馆地下通道剩余墙面灯箱进行改造时,樊国华再次提出不能改动原有旧灯箱……

掌握了这一情况,调查组决定“会一会”樊国华。

“广告位改造过程中,你有没有故意刁难工作人员?”调查组人员开门见山地抛出问题。

“我没有什么问题,我这几年都是全心全力地在做事,没有贪过公家一分钱,不信的话你们可以去调查。”面对调查组人员的询问,樊国华始终不愿正面回答,并一直不断强调自己的功劳,标榜自己多么优秀。

就在谈话陷入僵局时,调查组人员突然想到泳艺广告公司经理余某曾经提到,在3月5日通过微信给樊国华发过1000元红包,于是谈话组要求樊国华提供微信红包和微信转账记录,当听到要提供微信红包和微信转账记录时,樊国华脸上露出了不安的神态。

2018年4月5日收江西省泳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法人徐某红包1000元;2018年6月7日收负责管理处办公楼电动门维修保养的个体工商户李某微信红包500元……

一笔笔收受红包记录历历在目,在证据面前,樊国华对违纪问题供认不讳,后经核实,2018年以来,樊国华先后收受江西省泳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徐某、承租户刘某等4人红包共计4500元,同时还存在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

悔悟反思

“我就是参加学习少了,单位组织的学习,我经常以工作忙为由不参加,有时参加了也只是走个形式,没有入脑入心。对组织和领导的提醒,毫不在意、当成耳旁风,有时还牢骚满腹,把组织和领导的关心拒之门外,把服务群众当权力,一味在偏离航向的轨道上固执前行。”回想起自己之前的错误行为,樊国华悔恨不已。

执纪者说

“樊国华不认真履行职责,不积极服务企业,反而明目张胆向企业‘伸手’,不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也违反了廉洁纪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特别是对我市当前的发展环境造成了损害。”南昌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此案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开通报曝光,以此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强化廉洁意识、服务意识,努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江西一党员干部随意“拉黑”群众

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8年3月,江西省共青城市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违反群众纪律典型案例。

2017年4月,共青城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熊云介绍施工队给苏家垱乡大桥村承建定子垅新农村建设点项目未果,后该项目由其他工程队承建;12月初,该项目需拨付建设进度资金,熊云迟迟不予拨付,并将该建设点村民理事长电话号码拉入“黑名单”,作风简单粗暴,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2018年1月30日,熊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据悉,熊云曾向大桥村和理事会介绍他的好友熊桂冬,并表示熊桂冬有承接大桥村定子垅有关道路硬化建设项目的意向。由于价格分歧较大,理事会未将工程交由熊桂冬承建。于是熊云与大桥村定子垅新农村建设点村民理事长熊清水结下了“梁子”。

熊云本应按工程进度向建设点理事会付款,但工程完工经过合格验收后仍然不付款;在大桥村定子垅新农村建设点理事长熊清水多次催问之下,熊云恼羞成怒,将其电话号码拉入手机通讯录“黑名单”,将其踢出微信工作群。

党员干部需正确使用“拉黑”功能

作为党员干部而言,随意“拉黑”群众则不再是简单的个人权利,而应该与其职责挂钩,受到纪律和群众的监督。

作为政府官员而言,“拉黑”群众、记者不仅缺乏风度,更是权力任性的表现。

当今时代,手机已经成了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用品,它承担的是沟通联系的作用。其中,由于骚扰电话不甚其烦,“拉黑”功能也成了用户手中的一把“武器”,可以将不想接的电话、不想沟通的人“拒之门外”。但是“拉黑”的功能一定要用对,千万别让这项功能,成为手中任性的“权力”。

微信已经成为日常工作交流的常用通讯工具,作为党员干部,你该如何正确使用微信呢?

党员干部微信使用指南

使用指南

⊙党员干部如何当好“朋友圈”里的正能量?  

一是要坚定信念,把红色信仰作为最有力的武器,自觉抵制西方意识形态渗透,以及历史虚无主义、个人自由主义等“负能量”“歪能量”“黑能量”;二是要敢于担当,对“朋友圈”里的“负能量”及时予以制止、澄清、劝说、教育;三是要善于发声,以旗帜鲜明的观点澄清事实,以幽默风趣的语言贴近群众。

⊙党员干部用“朋友圈”表达诉求是否违纪?  

党员在“朋友圈”表达诉求,关键看诉求的内容。如果是不正当的,是涉嫌为自己谋取私利的非组织活动,尽管没有送礼,不构成贿选,但一样构成违纪。

⊙党员干部能利用“朋友圈”开微店卖东西吗?

《人民日报》下属的微信公众号“人民日报政文”曾发布信息指出:除了党政机关干部、公务员以外的党员,是可以开淘宝店、微店等进行营利的,但前提是不能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力为自己、亲属及利益相关人谋利。

⊙党员干部是否可以通过“朋友圈”单位工作分组可见,单独发送涉密信息?

涉及国家和工作单位机密的信息不能发,哪怕一对一发也不妥,信息网络时代都有被记录和泄密的可能。

⊙党员干部在“朋友圈”分享文章应注意什么?

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公民一样,有权利在网络空间发表评论、转载文章,但必须把握好自身的定位,坚定政治立场,在网络上转载文章时,应首先对文章进行甄别,再发布。

微信使用须警惕!

时刻绷紧纪律之弦,

微信的使用应当接受监督,

你觉得呢?

来源:综合中国纪检监察报、工人日报、人民网、廉洁江西、大江网等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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