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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政府发红包了:1月1日起!最高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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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新修订的《南昌市群众参与反邪教斗争奖励办法》规定举报邪教最大“红包”4000元,举报啥?只要与邪教有关,就请与我们联系。

过年啦!过年啦!

红包拿来!

南昌市民注意了

除了亲朋好友给红包

举报这个

政府也会发红包哟!

今年新修订的《南昌市群众参与反邪教斗争奖励办法》规定举报邪教最大“红包”4000元,举报啥?只要与邪教有关,就请与我们联系。

特别提醒

如果是为获得奖金私自制作邪教资料

将依照刑法及司法解释

从严从重惩处

咋举报?

遇见可疑人员集会

散发邪教宣传品

鼓吹邪教歪理邪说

......

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奖金怎么领?

1、收缴的邪教资料直接交所在县区委政法委反邪教协调部门,每份发红包10元。

2、对邪教非法窝点和邪教现行活动的举报,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结案后,由公安机关出具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到所在县区委政法委反邪教协调部门领取红包最大4000元。

有市民要问了

万一

举报人信息泄露了

邪教分子来找我

怎么办

怎么办

怎么办

......

NO

警察蜀黍会严格保密的!

总之一句话

放心举报邪教分子

剩下的事情交给警察蜀黍吧!

附《南昌市群众参与反邪教斗争奖励办法》

(部分)

↓↓↓

举报范围和奖励标准

第四条 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邪教组织的乡镇级、县区级、地市级的组织者、策划者、串联者等重要骨干,分别奖励举报人800元、1500元、2000元。

第五条 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查获邪教传单、标语、报纸、书籍、期刊、录音带、录像带、光盘、横幅、条幅、标识、标志物、旗帜、徽章、服饰、器物、纪念品等制作窝点和人员,奖励举报人1000-2000元。

第六条 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企图或正在干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宗教场所、公共场所秩序等滋事活动的邪教人员,奖励举报人1000-2000元。

第七条 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邪教人员拉人头、发展成员,奖励举报人1500元。

第八条 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在公共场所宣扬邪教,张贴、散发反宣单,悬挂反宣横幅,使用人民币、伪基站、黑广播、无人机、移动热点、空飘气球等载体宣扬邪教,使用电话、短信、微信、微博、QQ等手段宣扬邪教的人员,奖励举报人1000-2000元。

第九条 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破坏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插播广播电视的邪教人员和其他参与人员,奖励举报人2000元。

第十条 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非法安装电视接收器接收邪教反动节目,使用翻墙软件非法浏览邪教网站等活动的邪教人员和其他参与人员,奖励举报人800元。

第十一条 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与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勾结,从事邪教活动的邪教人员,奖励举报人2000元。

第十二条 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邮寄、私藏邪教资料和物品的邪教人员和其他参与人员,奖励举报人1000元。

第十三条 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邪教人员破坏反邪教宣传设施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

第十四条 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从事其他现行违法活动的邪教人员,奖励举报人1000元以上。

第十五条 收缴、清除并上交邪教的反宣品、资料和物品(如宣传横幅、宣传单、光盘、书籍、印有邪教反宣内容的人民币等),每份奖励10-20元,一年内每人最高不超过2000元;发现并清除大型反宣横幅、标语、涂鸦等,奖励举报人500-1000元。

第十六条 为公安机关悬赏的重大邪教案件提供破案线索和帮助的,依照悬赏公告奖励的同时,再依据本《办法》实施奖励。

第三章 受理程序

第十七条 对邪教现行活动、活动窝点和重要骨干的举报,先拍照取证,后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向各级党委政法委反邪教协调部门、凯风南昌微信公众平台、南昌反邪教微博举报,也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举报,留下姓名、联系电话,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结案后,应主动开具证明并附对涉案人员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复印件,移交到所在县(区)党委政法委反邪教协调部门。

第十九条 收到的邪教反动宣传品(对喷涂在物体上的应拍照取证,并拔打“110”报警),直接交所在乡镇(街道)或县区党委政法委反邪教协调部门,留下姓名、联系电话。

第二十条 各县区党委政法委反邪教协调部门提出奖励申请,并附公安机关证明、处罚法律文书等相关资料,报市委政法委反邪教协调部门审批。市委政法委反邪教协调部门每季度核发一次奖金。对第十五条之规定,举报人收缴的实物,各县(区)党委政法委反邪教协调部门直接核定奖金,预先支付,并对收缴的实物妥善管理,建立台账,按规定统一上交或销毁。

第二十四条 多人举报同一事项的,奖励给第一时间举报人。

第二十五条 奖励对象不适合各级党委政法委工作人员,公安、国家安全机关专职反邪教人员。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南昌市委政法委负责解释,各县区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希望各位小伙伴们

擦亮眼睛、多多举报

让邪教份子无处躲藏

同意的请点“好看”!

来源:南昌市法学会、南昌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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