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纪委通报:古龙岗镇党委副书记泄露信访举报信息
摘要: 近日,兴国县纪委通报了古龙岗镇党委副书记江南昌违反工作纪律,泄露信访举报信息的典型问题。近日,兴国县纪委通报了古龙岗镇党委副书记江南昌违反工作纪律,泄露信访举报信息的典型问题。
经查,2018年12月4日,古龙岗镇党政办收到县信访局交办的信访件。12月8日,该镇党委指定该件由镇党委副书记江南昌等3人妥处。12月10日,江南昌将信访件复印给被反映对象,导致信访人信息泄露,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12月15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并报县委常委会议批准,给予江南昌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为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信访条例》规定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此次泄露信访举报信息问题,暴露出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法律纪律意识不强,信访工作保密意识淡薄,对纪律要求和相关工作规定置若罔闻等问题。
通报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对所辖公职人员进行《信访条例》学习,加强制度的执行监管,严格规范信访件的办理,及时快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处理各类信访问题,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泄露信息等违规违纪问题。全体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强纪法知识的学习,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特别是保密纪律,依纪依法规范办事。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结合整治作风建设中的“怕慢假庸散”顽疾,对信访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兴国县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