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西城区暨香港产业园北区最新规划公布
摘要: 近日,小编从赣州市城乡规划局官网了解到,《赣州西城区暨香港产业园北区控规(修编)》已经市政府正式批准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现《设计》主要内容已进行公布。公示日期为2018-03-19 至2018-03-21。来源:客家新闻网
近日,小编从赣州市城乡规划局官网了解到,《赣州西城区暨香港产业园北区控规(修编)》已经市政府正式批准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现《设计》主要内容已进行公布。公示日期为2018-03-19 至2018-03-21。

土地利用规划图
1 规划范围
规划区北到厦蓉高速,西至思源路,南到金岭大道、蟠龙路、章江和赞贤路、客家大道一线,东到章江和东江源大道,规划用地面积约为5155.69公顷。
2 地位与作用
本规划是指导规划范围内土地使用和建设管理的技术性文件,是实施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直接依据。在规划范围内所进行的各项城市建设活动,均应遵循本规划。
3 发展定位
国家钨及稀土新材料产业基地、江西省产城融合示范区、省域副中心重要增长极。
4 发展规模
(1)人口规模:规划区未来常住人口约40万人。
(2)用地规模:规划区总用地面积为5155.69公顷。

区位分析图
5 规划结构
规划区将形成“一心两片三轴四廊多点”的空间结构。
一心
指蟠龙综合服务核心,培育生态居住、公共服务及商业商务职能,重点发展行政办公、文化体育、教育科研、商务办公、商业金融等功能,打造辐射全区、连通凤岗片区、蓉江新城的区级中心。
两片
沿黄金大道展开的西部工业片区,沿东江源大道和章江分布的东部生活片区。
三轴
依托黄金大道、迎宾大道和东江源大道构建经开区的三条发展轴带。
四廊
连通内外的“两纵两横”四条生态廊道。“两横”分别是玲珑溪生态廊道和凤凰溪生态廊道,“两纵”分别是金龙溪生态廊道和银龙溪生态廊道。
多点
金坪商业中心以及多个组团中心。“一带”:是指沿章江、贡江形成的沿江旅游休闲带。

现状图
6 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规划建立市区级、片区级、街道级三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总体形成“一核、双轴、多中心”的城市中心系统结构。
一核
经开区级公共服务核。围绕蟠龙综合服务中心,重点布局商务金融、商业贸易、娱乐康体、文化休闲、医疗服务等设施,打造经开区公共服务核心。
双轴
迎宾大道、东江源大道公共服务活力轴。
多中心
社区级服务中心。河套老城区构建“体系明确、方便快捷、宜居宜游宜养”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1)行政办公设施规划拆除东江源大道东侧、金岭路北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将行政办公单位重点集中在华坚路南端经开区管委会周围。 保留现状高速公路管理中心、金岭路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办公用地。此外,在居住组团内部安排街道办事、派出所等设施。 (2)文化设施布局在蟠龙镇东部结合客家文化、赣县发源等历史底蕴,紧邻章江沿岸公园绿地布置一处文化MALL 用地,打造为集文化体验、历史展览、产品销售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文化设施。在其西侧安排一处文化设施用地,建设区级图书管及青少年宫等。 (3)教育设施布局
规划建立“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四级教育设施体系。
小学:按500M 服务半径与人口分布情况,规划共设置24 所完小。
初中:规划共设置11 所初中,其中保留现状黄金中学,改造扩建湖边中学、蟠龙中学,水西社区与东江源大道东侧共建共享水西中学,此外,新增8 所初中。
高中:根据设施共享原则,规划设置普通高中2 所,完全中学3 所,与规划区外围黄金大道、客家大道交汇处共享普通高中1 所。
其他教育设施:规划保留江西环境工程学院,逐步搬迁江西理工大学。在蟠龙西侧预留赣州市第十一中学(工读)特殊教育用地1 处。
(4)体育设施布局规划在华裕路、赣通大道布局1 处体育中心,结合居住用地均衡安排2处体育用地,基层社区按1.0-1.5 万人配套建设运动场所,安排室外器械场地、慢跑道、篮球场、羽毛球场、儿童活动场所等设施。同时,共享规划区西南侧黄金大道、客家大道交汇处体育中心。 (5)医疗卫生设施布局
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按“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两级服务体系设置。
保留赣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第五人民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杨坑卫生服务中心,新建三级甲等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1 所,服务于赣州市域范围。结合居住用地布局,新增片区二级综合医院4 所,同时结合居住社区布局按服务1.0—1.5 万人配套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社会福利设施布局规划重点新增3 处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位于宝葫芦山庄西侧、东江源大道与香江大道交汇处以及金凤路与金潭大道交汇处。 重点引入社区养老模式,基层社区按1—1.5 万人配套建设老年人服务站,邻里中心按500—800 米服务半径配套建设老年人服务中心、托老所等设施。 (7)商业服务业设施布局以打造城西片区中心为目标,构建方便快捷适于步行尺度的商业服务体系,形成核心聚集、层次分明的商业服务业空间格局。积极推动沿迎宾大道工业用地二次再开发,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引领经开区转型升级。

道路交通规划图
7 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1)快速路网规划
完善规划区与周边区域的联系通道,提升通行能力,重点建设迎宾大道、东江源大道和黄金大道三条城市快速路。
(2)道路交通结构
构建“七横七纵”道路网结构,包括一横两纵3 条快速路、8 条城市交通性主干路和4 条城市生活性主干路。
3 条快速路为规划迎宾大道、东江源大道和黄金大道。
8条城市交通性主干路为湖边大道、赣通大道、香江大道、客家大道、华坚路、金潭大道、工业路和桃芫路。板或四块板,双向4-6 车道。
4条生活性主干路金岭大道、紫荆路、华裕路、章贡王路。
(3)公共交通体系规划
结合迎宾大道、东江源大道、黄金大道设置3 条快速公交线路,承担本区与章江新区、河套老城、蓉江新城等城市片区的交通联系,规划预留2 条轨道交通线路。沿城市主次干道设置公交线路,远期逐步完善城市支路公交站点,公交线路连接区内各功能区。规划共设置设4 处公交枢纽站、5处公交首末站、3处公交停保场。
(4)慢行交通系统规划
区内规划形成三种类型慢行交通,包括滨水慢行道、游憩慢行道和生活慢行道,区内滨水型慢行道主要为滨江南路、章江东路和杨梅渡路,以自行车或步行交通为主的非机动车休闲健身道路,满足城市居民滨水游憩、垂钓观赏等休闲健身活动的需求。区内游憩型慢行道主要沿区内公园绿地串联蟠龙公园、玉兰湖公园、金龙溪带状公园、玲珑溪带状公园、天成公园、玲珑公园等城市开敞空间,满足城市居民郊野休闲、跑步、散步等休闲健身活动的需求。区内生活慢行道主要有宝福路、金坪路、华昌路、凤凰路、蟠龙路、欧潭路、华鑫路、金东路、纬一路,满足居住人口自然向公共活动中心集聚的需求,营造高标准的慢行环境,方便居民出行,创造高可达性,满足居民日常生活中购物、通勤等需求。
(5)其他交通设施规划
在城市对外交通的车站、商业中心、市场、公园、公共活动场所、旅馆、城市公共交通换乘枢纽站均应设置机动车停车场和自行车停车场,规划区内设社会公共停车场20 处、 13 个加油站和1 个加气站。规划区新建一座汽车充电站,位于清溪北路与黄金大道交汇处。
8 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绿地系统采用“廊道串联、景观重塑”的手法,以规划区整体绿化和周边生态绿地为基质,以水系绿带为廊道,道路绿化为连接线,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街头绿地为斑块,形成网状绿地系统,创造丰富、优美的城市景观,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2 条城市绿道——通天岩绿道及三阳山绿道,并在区内建设2 条社区绿道——梨园绿道及金坪绿道,加强城市公园、广场、大型公共建筑、滨水开放空间之间的联系,构建完整的城市绿道网体系。
9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规划范围内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 处——梨园民居建筑群、贺焕文墓。古树名木共106 棵,分布在蟠龙镇寺背村、大林村、湖边镇龙岭村及锦江国际大酒店东侧江边内。梨园民居核心保护范围从建筑物外墙向外延伸5 米;其建设控制地带从核心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30 米。 严格控制核心保护范围周边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开发强度,不得建危及文物安全的设施,不得修建其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与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10
公共设施体系规划
(1)给水系统规划
规划区总用水量约25 万m3/日。规划本区供水由二水厂与规划的高地水厂联网供给。规划扩建二水厂,供水规模25 万m3/日。近期从现状章江取水口位置沿客家大道敷设一条DN1400 浑水管至二水厂,远期沿东江源大道敷设一条DN1400浑水管由上犹江引水至二水厂。
(2)排水工程规划
规划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现状合流区域逐步改造为分流。规划区内日均污水量约15.8 万m3,在本区北侧黄金大道与蓝天路交叉口西侧建设香港产业园北区污水处理厂,规模5.0 万m3/日。规划按照本区雨水汇流水系分为5 个排水分区,排水Ⅰ-Ⅴ分区分别汇集至银龙溪、金龙溪、章江、凤凰溪、玲珑溪,沿各水系分散布置多处雨水排出口,雨水排放以重力流就近排放为原则就近排入自然水系。
(3)电力工程规划
规划区用电负荷约840MW。规划新建7 座110KV 变电站,其中清塘变远期提升为220KV 变电站,主变总容量1391.5MVA。
(4)通信及邮政工程规划
规划区布局电信交换局2处,邮政所4 处,按每一万人1 座的标准设置电信模块局42 处,与其他非独立占地的公共设施组合设置。
(5)燃气工程规划
本区总用气量为12846 万m³/年。新建赣州市天然气调度抢险及应急储备中心和湖边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结合公交保养场新建CNG公交汽车加气标准站。
(6)环境环卫设施规划
规划区共安排4 处环卫所,1座大型垃圾转运站,转运能力大于450 吨/日。在区内按每2-4k㎡设置一座小型垃圾转运站,规划区共设置11 座小型垃圾转运站,转运能力50 吨/座·日。垃圾收集点以70m 为服务半径,市场、交通客运枢纽及其他产生生活垃圾量较大的设施以及医疗垃圾等固体危险废弃物,应单独设置垃圾收集点。 规划区内共布置公共厕所30 座,主要布局在道路两侧。
(7)综合防灾规划
规划区的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30年一遇。规划区内设置排涝泵站2 座,保留现状消防大队与特勤消防中队,新增3 处消防站。
附表: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用地代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 |
占建设用地(%) |
||
R |
居住用地 |
1255.70 |
26.16 |
||
R11 |
一类居住用地 |
55.25 |
1.15 |
||
R21 |
二类居住用地 |
1093.51 |
22.78 |
||
R22 |
服务设施用地 |
4.88 |
0.10 |
||
RB |
商住用地 |
102.06 |
2.13 |
||
A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357.46 |
7.45 |
||
A1 |
行政办公用地 |
51.37 |
1.07 |
||
A2 |
文化设施用地 |
8.22 |
0.17 |
||
A3 |
教育科研用地 |
241.09 |
5.02 |
||
其中 |
A31 |
高等院校用地 |
102.97 |
2.15 |
|
A33 |
中小学用地 |
131.33 |
2.74 |
||
A34 |
特殊教育用地 |
3.16 |
0.07 |
||
A35 |
科研用地 |
3.63 |
0.08 |
||
A4 |
体育用地 |
11.99 |
0.25 |
||
A5 |
医疗卫生用地 |
35.16 |
0.73 |
||
其中 |
A51 |
医院用地 |
33.35 |
0.69 |
|
A53 |
特殊医疗用地 |
1.81 |
0.04 |
||
A6 |
社会福利用地 |
8.30 |
0.17 |
||
A7 |
文物古迹用地 |
1.33 |
0.03 |
||
B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247.56 |
5.16 |
||
B1 |
商业用地 |
166.24 |
3.46 |
||
其中 |
B11 |
零售商业用地 |
152.81 |
3.18 |
|
B12 |
批发市场用地 |
2.51 |
0.05 |
||
B14 |
旅馆用地 |
10.92 |
0.23 |
||
B2 |
商务用地 |
68.58 |
1.43 |
||
B3 |
娱乐康体用地 |
4.38 |
0.09 |
||
B4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8.36 |
0.17 |
||
M |
工业用地 |
1177.82 |
24.54 |
||
M1 |
一类工业用地 |
83.70 |
1.74 |
||
M2 |
二类工业用地 |
1094.12 |
22.80 |
||
W |
物流仓储用地 |
22.25 |
0.46 |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