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赣州市河套老城区发展方向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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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消息!市政府批准实施《赣州市河套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正在进行公示,河套老城区怎么规划?是不是很想知道?小编给大家做了梳理,赶紧往下看~~~

赣州市河套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布内容
一、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赣南大道以西,章、贡两江围合的区域,规划用地面积约为13.26平方公里。

二、 地位与作用
本规划是指导规划范围内土地使用和建设管理的技术性文件,是实施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直接依据。在规划范围内所进行的各项城市建设活动,均应遵循本规划。
三、 发展定位
宋城文化旅游核心区,环境品质宜人、配套设施完善的历史文化名城。
四、 发展规模
(1)人口规模:规划河套老城区人口规模为28万人。
(2)用地规模:规划河套老城区总建设用地面积为1326公顷。(详见附表1)。
五、 规划结构
规划河套老城区的空间结构为“一带、两轴、两心、六片”。
“一带”:是指沿章江、贡江形成的沿江旅游休闲带。
“两轴”:是指依托红旗大道、文清路及东阳山路形成的两条发展轴,其中红旗大道为主要的功能性拓展轴,文清路及东阳山路为主要的文化展示轴。
“两心”:是指依托历史城区及南门口形成的历史城区旅游核心及南门口商业中心。
“六片”:是指依据河套老城区不同的区位、功能及特征划定的六大功能片区,分别为历史文化展示区、传统商业综合片区、文创产业发展综合片区、景观休闲综合片区、城西生活居住片区及城东生活居住综合片区。

六、 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规划河套老城区构建“体系明确、方便快捷、宜居宜游宜养”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1)行政办公设施
规划维持现状的四个街道办事处的划分,分别为解放街办、赣江街办、东外街办及南外街办。每个街办配置街道办事处及派出所一处。河套老城区内规划社区58处。每处社区建设社区居委会1处,结合社区居委会建设社区服务中心,结合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设施。
(2)文化设施布局
规划河套老城区内的文化设施按市级、区级、街道级、社区级四级设置,市区级文化设施以独立占地设施为主,部分情况较为特殊的设施可与其他设施合建;街道级、社区级文化设施结合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进行设置。
(3)教育设施布局
规划保留河套老城区内江西理工大学、赣南医学院、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赣州广播电视大学等高等院校设施。规划共设置独立占地幼儿园33所,小学20所,初中6所,高中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完中4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
(4)体育设施布局
规划河套老城区独立占地体育设施6处,其中现状保留2处,规划新增4处。
(5)医疗卫生设施布局
规划将河套老城区内的医疗卫生设施按综合性医院、街道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级社区卫生服务站三级设置,综合性医院以独立占地设施为主,街道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级社区卫生服务站以配建为主。规划河套老城区综合性医院14处,街道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处,社区级社区卫生服务站结合社区服务中心进行设置。
(6)社会福利设施布局
规划保留位于官园里路的章贡区社会福利院,规划新建街道级敬老院4处,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结合社区服务中心进行设置。
(7)商业服务业设施布局
规划在河套老城区内设置农贸市场17处,生鲜超市29处。

七、 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1)快速路网规划
规划河套老城区形成两条快速路。分别为文明大道快速路及赣南大道快速路
(2)道路交通结构
规划河套老城区路网形成“两横四纵”的路网结构。
“两横”为文明大道和红旗大道;
“四纵”为赣南大道、西桥路—文山路、文清路—东阳山路和八一四大道。
(3)公共交通体系规划
形成以“轨道交通+快速公交+常速公交”的区域全覆盖的公共交通运输系统。规划预留了轨道交通线通道,依托文明大道、红旗大道、赣南大道、文清路和八一四大道设置快速公交系统,依托城市次干路设置区域搜集型公交网络。河套老城区规划设置6处公交首末站、2处公交停保场和1处公交修理厂。
(4)慢行交通系统规划
河套老城区内建立“一环多节点”的城市慢行绿道系统。一环为沿着章江、贡江两大水系和赣南大道(河套老城区段)周边绿地形成的环状区域性慢行系统。多节点为以河套老城区内滨江公园和历史文化街区为主的慢行交通节点。
(5)其他交通设施规划
规划河套老城区内各类公共停车场59处,其中规划独立用地公共停车场30处;结合绿地地下空间设置的公共停车场10处;结合各学校操场地下空间设置的公共停车场19处。规划共设置路外公共停车泊位数10537个。河套老城区规划加油站5处。规划结合八一四公交停保场和栎木坑停保场设置2处公交车充电站,规划结合八一四公交停保场设置1处出租车充电站。规划河套老城区各类过江通道12处。

八、 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河套老城区规划绿地及广场用地151.08公顷,其中,公园绿地143.08公顷,防护绿地2.45公顷,广场用地5.54公顷。
规划构建“一环、三廊、多点”的绿地系统结构。
一环:以章、贡两江及古城墙为纽带,严格控制沿线的绿地空间,串联若干绿地节点,形成环绕老城区的绿色生态项链。
三廊:结合红旗大道、文明大道、文清路-东阳山路线性通道,链接老城区内的主要公园和零星的绿地,形成三条主要的绿色走廊。
多点:以龟角尾公园、南门口广场、栎木坑公园、天竺山公园等开敞空间节点,多个街头绿地及公园绿地为基础,强调绿地空间的均衡。
九、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赣州历史城区的保护框架为:“一城、一带、四区、六街、三十二点”。
“一城”:为城墙及其遗址范围内的历史城区。主要是保护古城的格局、形态,以及控制整个古城的风貌景观。
“一带”:为现存城墙带。规划通过绿化带的衬托和控制来突出古城墙,同时可以改善古城环境,美化古城景观。
“四区”:为位于历史城区内的四个历史文化街区。分别为南市街历史文化街区、灶儿巷历史文化街区、姚衙前历史文化街区和郁孤台历史文化街区。
“六街”:包括以传统“六街”为核心的街道格局。这六条街为阳街、横街、阴街、斜街、剑街、长街,对应到现在的街道为文清路、南京路、章贡路、中山路、阳明路等。
“三十二点”:为历史城区范围内的29处文物保护单位和3处不可移动文物。
十、 旅游体系规划
规划老城区整体形成“两带一区”的旅游空间结构。
“两带”:即依托章江、贡江、赣江等优质的水上风光,结合沿岸古码头建设形成的三江六岸水上观光旅游带;依托河套老城区内的旧工业遗址建成的创新创意文化休闲旅游带。
“一区”:即依托赣州古城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形成的赣州古城文化旅游体验区。
规划在河套老城区内设置旅游集散中心1处,游客服务中心3处。
十一、 公共设施体系规划
(1)给水系统规划
规划河套老城区内最高日总用水量为11.7万m³/d。规划河套老城区近期由一水厂供水,远期由二水厂供水,三水厂辅助供水。规划给水管线均沿规划道路铺设,供水管网呈环状布置。
(2)排水工程规划
规划近期河套老城区沿用现状的截流式合流制,远期逐步进行雨污分流改造。规划河套老城区设置排涝泵站7处,污水提升泵站3处。规划河套老城区平均日污水量为7.7万m³,老城区污水将统一汇流至水西白塔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电力工程规划
规划河套老城区总用电负荷为254.52MVA。规划老城区电源全部由周边片区220kV变电站供给。规划保留现状3座110kV变电站(城北变、城中变、云山变),新建两座110kV变电站(贡江变、南门口变),以满足负荷需求。
(4)通信及邮政工程规划
规划河套老城区内总电话需求量约为8.7万门。规划保留现状河套老城区内的电信局及邮政局。
(5)燃气工程规划
规划河套老城区内用气量为2896万m³/年。河套老城区内部不建设燃气设施,中压燃气由西城区工业一路调压站和沙河调压站同时供给。
(6)环境环卫设施规划
河套老城区每日转运的生活垃圾总量为330吨,规划生活垃圾由环卫车辆集中到小型垃圾转运站,压缩后运到大型转运站进行二次压缩,然后用重载密闭运输车运至王母渡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医疗垃圾及固体危险废弃物必须分别进行单独收集、单独运输、转运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及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理。规划共设置各类垃圾转运站15处,公共厕所102处,规划环卫停车场1处。
(7)综合防灾规划
河套老城区的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30年一遇。规划共设置2处城市普通一级消防站,1处政府专职消防队。
附表1:规划城市建设用地一览表
类别名称 |
代码 |
用地面积(公顷) |
比例(%) |
人均(㎡/人) |
|||||||
居住用地 |
R |
547.27 |
41.41 |
19.55 |
|||||||
其中 |
二类居住用地 |
R2 |
547.27 |
41.41 |
19.55 |
||||||
其中 |
住宅用地 |
R21 |
533.41 |
40.36 |
19.05 |
||||||
服务设施用地 |
R22 |
13.86 |
1.05 |
0.50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A |
181.99 |
13.77 |
6.50 |
|||||||
其中 |
行政办公用地 |
A1 |
21.95 |
1.66 |
0.78 |
||||||
文化设施用地 |
A2 |
2.19 |
0.17 |
0.08 |
|||||||
其中 |
图书展览设施用地 |
A21 |
0.97 |
0.07 |
0.03 |
||||||
文化设施用地 |
A22 |
1.22 |
0.09 |
0.04 |
|||||||
教育科研用地 |
A3 |
120.69 |
9.13 |
4.31 |
|||||||
其中 |
高等院校用地 |
A31 |
50.50 |
3.82 |
1.80 |
||||||
中等专业学校地 |
A32 |
0.62 |
0.05 |
0.02 |
|||||||
中小学用地 |
A33 |
67.48 |
5.11 |
2.41 |
|||||||
特殊教育学校 |
A34 |
1.53 |
0.12 |
0.05 |
|||||||
科研用地 |
A35 |
0.56 |
0.04 |
0.02 |
|||||||
体育场馆用地 |
A41 |
8.16 |
0.62 |
0.29 |
|||||||
医疗卫生用地 |
A5 |
17.84 |
1.35 |
0.64 |
|||||||
其中 |
医院用地 |
A51 |
17.58 |
1.33 |
0.63 |
||||||
卫生防疫用地 |
A52 |
0.26 |
0.02 |
0.01 |
|||||||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
A6 |
4.01 |
0.30 |
0.14 |
|||||||
文物古迹用地 |
A7 |
5.56 |
0.42 |
0.20 |
|||||||
宗教设施用地 |
A9 |
1.58 |
0.12 |
0.06 |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B |
157.93 |
11.95 |
5.63 |
|||||||
其中 |
商业设施用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