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6名厅级干部履新 5设区市任免100余名官员

江西日报新媒体部
关注人事任免一直是老百姓关注的热点。近日,省内部分省直单位进行了人事调整,6名厅级干部履新。此外,赣州、萍乡、抚州、宜春、新余等5设区市分别任免了100余名领导干部。快来看看有无你认识的。
张勇任江西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2月16日上午,江西省委统战部召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宣布江西省委关于江西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调整的决定:张勇任江西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刘金炎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江西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职务。

张勇,男,1962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此前任省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郭杰忠任南昌航空大学党委书记

2月17日,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在南昌航空大学召开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和正高职称人员大会,宣布省委决定:郭杰忠同志任南昌航空大学党委书记;傅克刚同志拟任省人大常委、教科文卫副主任委员,不再担任南昌航空大学党委书记职务。
郭杰忠简历:
郭杰忠,江西赣州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教授,兼职博士生导师。
2000年7月任江西省社科联副主席;
2008年12月任江西科技师范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2012年江西科技师范学院更名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2014年10月任景德镇陶瓷学院党委书记(2016年景德镇陶瓷学院更名景德镇陶瓷大学);
2017年2月任南昌航空大学党委书记。
江西省食药监局党政主要领导到任
2月17日,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在南昌召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曹麒出席会议并讲话,局长上官新晨作工作报告。这意味着曹麒已履新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上官新晨已履新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曹麒简历:

曹麒,男,安徽绩溪人,江西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5年毕业于江西医学院。曾任江西省卫生厅医政(保健)处副处长等职务;2000年11月任江西省卫生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12年7月任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2013年12月任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上官新晨简历:

上官新晨,男,江西余干人,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1984年毕业于江西农业大学。曾任江西农业大学职师院副院长、食品科学系副主任、主任等职务;1998年10月任江西农业大学副校长(1998年任江西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2003年任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2008年任江西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委员,2013年任江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2013年12月任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
曹国庆任江西省民宗局党组书记

2月16日,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消息,曹国庆已任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负责全面工作。
曹国庆简历:
曹国庆,男, 1962年10月出生,安徽黄山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此前任江西农业大学党委书记。历任省社科院历史所中国古代史研究室主任、《农业考古》副主编、赣文化研究所副所长、省博物馆馆长(兼)、省文化厅副厅长、江西农业大学党委副书记等职务。
邹洪任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月15日上午,江西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宣布江西省委和江西省委组织部关于江西省铁路投资集团领导的任职决定:邹洪任江西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刘志远任江西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
邹洪简历:
邹洪,男,197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西省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处处长,江西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
此外,江西多个设区市还任免了一大批领导干部,看看他们都是谁?
萍乡
任命:
贺雪平为萍乡市监察局局长;
张艳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李修贵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免去:
胡宜波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张艳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修贵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易磊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抚州
经市委研究,决定:
吴福海同志任中共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陈志祥同志任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曾必文同志任抚州市总工会党组成员;
黄元孙同志任抚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
雷满春同志任抚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艾虎林同志任广昌县公安局政治委员(副处长级)。
中共抚州市委
宜春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朱宏标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姚世贵同志任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龙元勇同志任市扶贫和移民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罗维荣同志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胡剑同志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总监;
吴小平同志任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曾小明同志任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叶宝华同志任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施志敏同志任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正华同志任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张怀宇同志任市长督查室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彭军平同志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易滨秀同志任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应德同志任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吴先锋同志任市人民政府驻温州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小军同志任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
王继明同志任市公安局调研员;
吴爱新同志任市公安局调研员;
龚长生同志任市供销合作社调研员;
宋小明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魏和平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副调研员。
免去:
龙元勇同志的市民政局副调研员职务;
罗维荣同志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总监职务;
胡剑同志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职务;
吴勇同志的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职务;
漆晓康同志的市扶贫和移民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喻川同志的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柯松同志的市公安局副县级侦察员职务;
牛志毅、祝晓丽同志的市公安局调研员职务;
宋长青、于基良同志的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
吴小文同志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周明红同志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市人民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熊国平同志的市紧急救援中心主任职务;
王世武同志的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王继明同志的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吴爱新同志的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职务;
谢慧同志的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梅同志的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徐光辉同志的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所长职务;
陈小牛同志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朱国荣同志的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职务;
李小红同志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赣州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周国梁同志任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一年)。
杨威武同志任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赣州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赣州市突发事件应急联动中心、赣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赣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调研员;
李柏生同志任赣州市公安局调研员;
陈玉川同志任赣州市民政局副局长;
唐芳茂同志任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
黄玉鹏同志任赣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温亮浩同志任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郭安民同志任赣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调研员;
戴晓明同志任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陈章贡同志任赣州市监察局副局长(列杨志军同志之前)。
黄法同志任赣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列郭知明同志之前)、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赣州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赣州市突发事件应急联动中心、赣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赣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局长);
李芝云同志任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其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远俊同志任赣州市科学技术局调研员,免去其赣州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陈建生同志任赣州市交通运输局调研员,免去其赣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赣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彭玲同志任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赣州市版权局)调研员,免去其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赣州市版权局)副局长职务;
廖明生同志任赣州市果业局调研员,免去其赣州市果业局副局长职务;
钟乘云同志任赣州市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试用一年);
郭声琪同志任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赖联春同志任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免去:
张龙彪同志的赣州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王媺同志的赣州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职务;
符艳冬同志的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孙传忠同志的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温建荣同志的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新余
经新余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邹建福同志任新余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
邱绍辉同志任新余市公路管理局局长;
邹国平同志任新余市财政局调研员;
许春忠同志任新余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喆同志任新余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职一年(挂职时间为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
应姿同志任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新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祝剑如同志任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市物价局副局长,试用一年(试用期为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免去其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黄红阳同志任新余市规划局副局长,试用一年(试用期为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免去其新余市规划局副调研员职务;
林军贵同志任新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试用一年(试用期为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
魏虎同志任新余市北湖宾馆总经理,试用一年(试用期为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
高博同志任新余市紧急救援中心主任,试用一年(试用期为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
廖精古同志任新余市农业局副调研员;
何耐平同志任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张浪平同志任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调研员;
免去:
肖雪松同志的新余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段鹏同志的新余市北湖宾馆总经理职务;
刘晓梅的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部部长职务。
下列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命(正式任命时间为2016年12月):
刘伟平同志任新余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黄辉同志任新余市第一中学校长;
胡爱根同志任新钢中学(新余市第十中学)校长;
林建勇同志任新余市园林局局长;
龚军保同志任新余市运输管理处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