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三姐弟家中洗澡中毒身亡 受害者获赔33万元
新浪综合
关注宜春新闻网讯 (梁日新 记者邬文名)近日,宜丰县新昌镇三姐弟同在家中浴室洗澡中毒身亡,经该县政法委统一部署,消协和司法工作人员彻夜协调,使得这起消费维权案得以解决,受害者获赔33万元。
案发:
三姐弟洗澡中毒身亡
1月6日晚6时至7时许,刘某和徐某夫妇8岁的大女儿刘甲、6岁的小女儿刘乙、4岁的儿子刘丙三人在家卫生间洗澡时,发生燃气液化气中毒事件,经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据悉,事发时家里只有三个小孩在家,其爷爷当时外出吃酒,其母亲徐某六点前到园区企业上班,其父刘某外出办事到7点才回家,三个小孩自己开燃气热水器洗澡。
调查:
未加装废气排放管道
案发后,宜丰县委高度重视。1月7日下午,宜丰县政法委立即通知宜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及消费者协会,要求派出工作人员参与事件调查处置。县局当即安排两名副局长和消保局长、新昌分局局长赶到事件发生地现场察看了解,向死者父母及其他了解实情的村民、村党支部刘书记了解事件发生时的有关情况,并现场拍摄了图片。
经现场初步勘查得知:洗涮间与卫生间相连,面积都不到1.5平方米,燃气热水器安装在洗涮间,没有加装排废气管道,且上方明显有黑烟痕迹,两间之间有一玻璃推拉门。刘某7点回家时发现三个小孩全倒在卫生间,洗涮间的门关着,玻璃推拉门则留有约10公分间隙。消协工作人员认为热水器完好无损,致人死亡原因应该是热水器产生的有毒废气无法排放至室外。
寻找:
多方侦查锁定经销商
工作人员通过热水器标注的品牌,初步查明经销商是县城胡某,购买安装时间在2014年10月份,当即要求死者家属提供购物票据及其他有关购物证据。
1月9日,在县政法委的统一指挥下,公安、市场监管、消协、新昌司法所等部门工作人员履职尽责,通过各种侦查手段,最终锁定胡某就是该热水器的经销者。城东派出所将胡某传唤到所接受调查,胡某以时间久、自己无存根不记得、对方无法出示购机票证等为由,拒不承认该出事燃气热水器是其所卖。经执法人员展示相关证据、摆事实、讲道理、消法知识教育,胡某才承认销机事实。
维权:
彻夜协调获赔33万元
1月10日凌晨1时起,消协工作人员开始向双方当事人进行正式询问,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死者家属提出要求李某赔偿100万元,镇司法所依法核算的死亡赔偿款、精神损害赔偿款、安葬费等共80万元,而胡某以各种理由只同意承担法定责任的三分之一,折算24万元,双方诉求差距很大。经消协、司法等工作人员反复调解,双方本着互让互谅原则,最终于10日凌晨5:30达成和解协议,由胡某一次性向死者家属支付33万元死亡赔偿金等各种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