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工程研究所所长叶厚专受贿获刑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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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法制网讯 记者郭宏鹏 通讯员阮菊花 宋英 近日,江西省新余市中院对叶厚专一案作出终审判决,以玩职守罪、受贿罪,判处叶厚专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80000元,并继续追缴其非法所得人民币311777元上缴国库。
经查,2010年至2012年,叶厚专在担任省农业机械鉴定站站长、省农科院农业工程研究所党支部书记、所长期间,在进行相关鉴定过程中没有及时发现某公司在申报鉴定材料时的造假行为,导致该公司违法获得国家农机补贴,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306万元。同时,叶厚专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彭某、赖某等人贿赂37.2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