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环卫所书记被撤职 因下属公车肇事致
02015-03-20 10:55
上饶晚报 0
本报讯(记者 丁光明)3月16日,婺源县纪委对该县环卫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的问题进行问责并予以全县通报。
通报指出,2月26日晚,该县环卫所聘用人员汪健酒后公车私用,驾驶环卫监察执法车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造成了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经调查,该县环卫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在日常工作中对干部职工疏于教育管理,对公车监管也存在严重漏洞,特别是在春节期间县委三令五申强调作风问题,县纪委查处并通报一批典型案件后,仍然发生了这样不该发生的事故。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县城乡管理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环卫所所长胡云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分管办公室和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县环卫所党支部书记许剑敏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其他责任人员由县城乡管理局严肃处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这起责任追究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把抓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牢牢抓在手上。纪检监察机关要扛起监督责任,突出强化问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财经纪律。要通过对典型的责任追究案件及时通报曝光,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确保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原标题:婺源县通报一起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典型)